关于开展城区车辆乱停乱放专项整治的通告
为进一步维护公共停车秩序,提高市民规范停车意识,助力创城迎检测评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在城区范围内开展车辆乱停乱放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0年9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二、整治范围
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以外公共区域内乱停乱放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三、相关要求
(一)车辆按照停车位的类型顺向停放,车身不得超出停车位、骑轧车位标线、逆向停放,严禁任何车辆在未施划停车位的公共区域停放。
(二)凡未在停车位停车、未按照停车位指示标志停车、逆向停车以及超出标线停车的行为,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和安全的,一律按照违法停车予以罚款200元的处罚。
师市城市管理局
2020年8月31日
终审: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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