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师阿拉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南疆铁路安保区的公告
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第二十七条规定,第一师人民政府依法对我师行政区内南疆铁路(K1054+689 m-K1058+554 m)区段铁路安保区划定范围公告如下:
该段铁路为普速单线铁路,铁路安保区的范围,从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含铁路、道路两用桥)外侧起向外的距离分别为: 城市市区高速铁路为10米,普速铁路为8米;城市郊区居民居住区高速铁路为12米,普速铁路为10米;村镇居民居住区高速铁路为15米,普速铁路为12米;其他地区高速铁路为20米,普速铁路为15米。具体范围如下:
行政区域 | 铁路起止里程 | 安保区线路形式 | 安保区范围: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外侧起向外的距离(米) |
第一师二团二连(园林队) | K1054+689m- K1058+554m | 单线左右侧 | 15 |
铁路沿线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应依法遵守《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共同维护铁路运输安全。
特此公告
第一师阿拉尔市人民政府
2020年5月28日
终审:一师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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