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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师十一团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4-20 18:47:15 浏览次数: 【字体: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拉尔市城市建设管理处拟建“第一师十一团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项目”,现委托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4号)的相关要求,对本项目公众参与进行第一次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建设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公示信息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第一师十一团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第一师十一团南偏西22公里处(国道217以南)

建设内容:拟建60万m³填埋场一处,拟建管理用房一栋,建筑面积为158.03㎡;拟建特种车库一栋,建筑面积为236.64㎡;拟建洗车间一栋,建筑面积为129㎡;拟建消防泵房一栋,建筑面积为170㎡;拟建计量间一栋,建筑面积为26.95㎡,及其他附属设施。填埋场设计规模启用年进垃圾量2.58万吨/a,最大年处理垃圾量5万吨/a,填埋场总库容为7.82万m³,服务范围是第一师十一团,服务年限10年。项目总投资2900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拉尔市城市建设管理处

单位地址:第一师阿拉尔市

人:赵双双

联系电话:15739778920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址:乌鲁木齐市建设路36号光明大厦24楼

联系人:姜黎

联系电话:0991-2358849

   真:0991-2300943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各阶段工作初步安排

1、工作程序

环评工作程序如下:

接受建设单位委托┅┅现场踏勘、资料收集、交流┅┅环境现状监测┅┅报告编制┅┅专家技术评审┅┅报告修改┅┅报批(环保部门)

2、环评工作的主要内容

在对项目建设场地周围环境现状质量状况的调查基础上,对项目建设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制定跟踪监测的方法和环境管理制度。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可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保护协会网站进行下载,网址: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项目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书信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及建议。本公告有效期为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拉尔市城市建设管理处

                          2020420日

 


终审: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