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疆畜禽30000头生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报批前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阿拉尔市御疆畜禽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于2019年8月委托乌鲁木齐天泓润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承担“御疆畜禽30000头生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已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本项目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进行拟报批的公示,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的全文网络链接如下:
附件:https://www.eiabbs.net/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51009
公众参与说明全文网络链接
附件:https://www.eiabbs.net/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51009
阿拉尔市御疆畜禽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2020年1月7日
终审: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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