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尔化工新材料产业园总体规划(一期9.98平方公里)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阿拉尔化工新材料产业园总体规划(一期9.98平方公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现已编制完成,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规划的名称及规划概要
1.规划名称:阿拉尔化工新材料产业园总体规划
2.建设地点:拟选场址位于第一师十三团辖区内,阿沙公路南侧,现状为未利用土地。场址与阿拉尔城区直线距离约17km,与十三团团部直线距离约13km,与十一团团部直线距离约11km。
3.规划概要:
①规划范围:拟选场址近期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约9.98km2,远期规划建设用地面积将达到约26km2。本次评价只针对近期规划范围内9.98km2。
②规划期限
近期:2018-2022年;远期:2023-2035年。
③功能定位
按照上下游一体化发展模式,重点发展以石化深加工为主体,以化工新材料、高端专用化学品为特色的产业体系,成为承载阿拉尔市未来石油和化学工业跨越式发展的平台,打造国内领先水平的以化工新材料和专用精细化学品为主要特色的产业基地。
④重点发展产业
重点围绕基础原料配套产业、石化深加工产业及化工新材料产业(包含专用化学品)三大板块发展,逐步构建上下游一体化的特色高端化工产业集群。
二、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1.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网站地址
环评报告下载地址https://share.weiyun.com/5Cevgby
2.公众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通过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环评单位及建设单位咨询。
3.公众索取信息的期限:本公示发布后十个工作日内。
三、规划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段建文
联系电话:0997-6486812
通讯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拉尔市滨河大道
邮政编码:843300
四、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评价机构: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建设路36号光明大厦
电子邮箱:xjbthpzx@163.com
联系电话:0991-2358983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示主要采取网上公示和现场公示的形式进行。公众可以通过向网站提交、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建议。
六、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表下载地址https://share.weiyun.com/5fwHm01
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
2019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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