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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尔化工新材料产业园总体规划(一期9.98平方公里)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19-10-12 11:22:42 浏览次数: 【字体: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现对阿拉尔化工新材料产业园总体规划(一期9.98平方公里)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规划的名称及规划概要

1.规划名称:阿拉尔化工新材料产业园总体规划

2.建设地点:拟选场址位于第一师十三团辖区内,阿沙公路南侧,现状为未利用土地。场址与阿拉尔城区直线距离约17km,与十三团团部直线距离约13km,与十一团团部直线距离约11km

3.规划概要:

规划范围:拟选场址近期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约9.98km2,远期规划建设用地面积将达到约26km2。本次评价针对近期规划范围内9.98km2

规划期限

近期:2018-2022年;远期:2023-2035年。

功能定位

按照上下游一体化发展模式,重点发展以石化深加工为主体,以化工新材料、高端专用化学品为特色的产业体系,成为承载阿拉尔市未来石油和化学工业跨越式发展的平台,打造国内领先水平的以化工新材料和专用精细化学品为主要特色的产业基地。

④重点发展产业

重点围绕基础原料配套产业、石化深加工产业及化工新材料产业(包含专用化学品)三大板块发展,逐步构建上下游一体化的特色高端化工产业集群。

二、委托单位

单位名称: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人:段建文

联系电话:0997-6486812

通讯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拉尔市滨河大道

邮政编码:843300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评价机构: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址:乌鲁木齐市建设路36号光明大厦

    电子邮箱:xjbthpzx@163.com

联系电话:0991-2358983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一)环评工作程序

接受建设单位委托┅┅现场踏勘、资料收集、交流┅┅环境现状监测┅┅报告编制┅┅专家技术评审┅┅报告修改┅┅报批(环保部门)

(二)主要工作内容

在对项目建设场地周围环境现状质量状况的调查基础上,对项目建设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制定跟踪监测的方法和环境管理制度。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根据您所掌握的情况,您认为项目在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可能造成的影响有哪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会带来什么样的影响(包括有利的和不利的影响)?

2、针对项目的实施,您担心什么问题?关心什么问题?

3、您认为项目的实施对当地经济的发展是否有利?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

4、您认为项目在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该采取什么样的对策和措施?有何建议和要求?

5、对项目的实施持什么态度?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示主要采取网上公示和现场公示的形式进行。公众可以通过向网站提交、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建议。

七、 附件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表下载地址  https://share.weiyun.com/5fwHm01

 

  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2019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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