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灭失)声明(姜玉华)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9-10 19:05:29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姜玉华因保管不善,将编号为农一师国用(2000)字第010121015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和编号为兵房字112第N240302201号私房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特此声明。 终审: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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