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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韦东峰、何萍)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9-10 19:15:31 浏览次数: 【字体:

兹有韦东峰、何萍因保管不善,将位于阿拉尔市秋收大道东235号悦汇天街项目1号楼101商铺,预抵押不动产证明号为:2024-0001217号遗失。

现韦东峰、何萍申请预抵押注销登记,公告原有的预抵押不动产证明号为:2024-0001217号废止。如有任何异议请书面告知第一师不动产登记管理中心,若无异议,我中心将为其办理预抵押注销登记。

特此公告!

终审: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