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新闻中心>通知公告>详细内容

遗失(灭失)声明(蒋塑锦、魏华)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8-14 12:45:50 浏览次数: 【字体:

蒋塑锦、魏华因保管不善,将编号为一师国用(2015)第010211803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和编号为阿拉尔市房权证14字第20150416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终审: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