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一团李安禄等4人国有农用地土地承包经营权作废的公告
根据国有农用地确权颁证工作要求,对一师不动产中心数据库相冲突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无法收回的农用地确权人员清理时,十一团有李安禄等4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农用地承包经营权证(试行)》无法收回,现公告作废,并报一师不动产中心注销土地证,若出现此证做无效土地证处理。
附件:
关于十一团李安禄等4人国有农用地土地承包经营权作废明细
终审: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根据国有农用地确权颁证工作要求,对一师不动产中心数据库相冲突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无法收回的农用地确权人员清理时,十一团有李安禄等4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农用地承包经营权证(试行)》无法收回,现公告作废,并报一师不动产中心注销土地证,若出现此证做无效土地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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