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师发展改革综合服务中心关于面向社会公开选择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的公告
因业务需要,第一师发展改革综合服务中心拟向社会公开选择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承接第一师阿拉尔市某居民商品住宅市场价值评估,请有意向且具备条件的单位积极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第一师阿拉尔市某居民商品住宅市场价值评估项目,包括:A时间节点新房市场价值及B时间节点二手房市场价值。
(二)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三)控制价:参考《国家计委 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5〕971号)文件,资产价值总额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累进收费率5‰作为控制价,超过该控制价为无效报价。
(四)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天内。
二、服务内容
报价单位需对上述资产提供全流程技术鉴定与评估服务,主要包括:
1.现场勘验:对资产的实物状态、装修情况进行现场核查、清点与鉴定。
2.评估测算:依据相关法规及评估准则,对A时间节点新房市场价值及B时间节点二手房市场价值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估与测算。
3.出具报告:在约定时限内,依法合规出具正式的资产评估报告(2份)。
三、参与要求
1.法人资格: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合法有效(需提供证明文件)。
2.专业资质:有财政部主管部门备案的资产评估资格,资产评估机构和注册资产评估师年检合格(需提供证明文件)。
3.从业经验:报价单位承担过类似项目(需提供近2年至少3份相应合同、报告首页及签字页等证明文件)。
4.信誉要求: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名单。
5.报价要求:报价单位参考《国家计委 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5〕971号)文件,参照资产价值总额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累进收费率5‰进行下浮率报价。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个人报价。
6.服务承诺:对人员保障、服务时效、质量保证和控制、保密要求等作出承诺。
四、报价文件组成及递交
(一)文件组成(需按以下顺序装订并密封)
1.报价函(封面);
2.《议价报价一览表》(见附件,需详细填写);
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业绩证明材料(相关项目合同或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6.服务承诺(加盖公章)。
(二)递交时间及地点
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5月9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予接收。
2.递交地点:第一师阿拉尔市幸福路南737号行政服务大厅3楼333室。
3.密封要求:所有报价文件用档案袋密封(不能用快递密封袋代替档案密封袋),并在密封处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五、评审原则及说明
(一)评审原则:本次采购评审方法采用最低价法。通过资格审查的报价单位由最低价单位中选;最低有效报价相同的,则由报名时间早者中选;有效合格报价单位数量满3家及以上,方可进入后入评审程序;有效合格报价单位不足3家的,终止本次询价。在询价过程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1.报价文件逾期送达的;
2.未按要求密封、盖章的;
3.资质文件、证明材料不齐全的或无效的;
4.超过控制价,未写清楚服务价格依据文件信息、具体下浮率的。
(二)费用承担:本次询价活动不收取任何报名及资料费用。报价单位自行承担所有参与过程中发生的费用。我中心对未中选单位的费用不承担任何补偿或支付责任。
六、结果公示
最终中选单位在第一师阿拉尔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一师发改”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七、其他事项
1.报价单位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若发现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与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2.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第一师发展改革综合服务中心所有。
联系人:彭女士 联系方式:15999229686
第一师发展改革综合服务中心
2026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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