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一师十团十六连区域房屋及地上附着物收购选举评估机构的通知
根据《第一师十团十六连区域房屋及地上附着物收购评估机构公开邀请公告(经开区片区)》要求,现已完成评估机构报名受理及资格审核工作,确定了符合条件的候选评估机构名单。为保障被收购人的合法权益,规范选定评估机构流程,现就选举评估机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现将参加报名的评估机构向被收购人进行公示,请被收购人根据评估机构报名情况自行协商选定一家评估机构,并于2026年4月2日前将协商选定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第一师自然资源和规划服务中心(国土整治储备科),如协商不成或未按时将选定结果书面告知的,将由第一师阿拉尔市十团昌安镇组织被收购人投票决定评估机构,如被收购人不参与投票,由十团昌安镇组织连队两委采取公开抽签的方式确定评估机构。请收购范围内的住户看到通知后相互转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收购范围
第一师十团十六连区域内的房屋及地上附着物等实施收购(详见附图)。
二、参加报名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名单如下
评估单位 | 资质 | 地址 | 电话 |
新疆信永中和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 贰级 | 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四平路2288号4号楼505号 | 18890979727 |
新疆精正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责任事务所 | 贰级 | 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西街766号华隆国际大厦2401室 | 13579903441 |
新疆宏盛禾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叁级 |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石油新村街道西环北路728号马德里春天一期3号楼一层10A# | 18699124810 |
新疆天衡九鼎土地房地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 | 叁级 | 新疆伊宁市解放西路225号望景华庭1号楼2单元1001室 | 13179995906 |
三、选举办法及相关事项
(一)被收购人自行协商从报名的评估机构中确定一家评估机构作为此次收购工作的评估单位,并于2026年4月2日前将选定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第一师自然资源和规划服务中心(国土整治储备科)。
(二)被收购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不成或未按时书面告知的,2026年4月3日由第一师阿拉尔市十团昌安镇组织被收购人投票决定评估机构,如被收购人不参与投票,由十团昌安镇组织连队两委采取公开抽签的方式确定评估机构,全过程由阿拉尔市公证处依法公证,第一师自然资源和规划服务中心将公示公开选定结果。
(三)书面告知送达地点:第一师自然资源和规划服务中心(国土整治储备科),联系电话:15384965965。
特此通知。
附件:收购区域示意图
第一师自然资源和规划服务中心
2026年3月18日
附件:房屋及地上附着物收购区域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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