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十四团)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3月10日-2026年3月3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阿拉尔市幸福南路737号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收。
申报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十四团
登记单位:阿拉尔行政服务大厅二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0997-4952801,0997-6377026
联系人:李存真(十四团) 18963849863
李 坤(不动产) 0997-6377026
终审: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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