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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一师阿拉尔市殡葬延伸服务和 公益性公墓服务成本监审结论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1-30 22:44:42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加强师市殡葬收费和价格管理,规范殡葬服务市场秩序,促进殡葬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2017年第7号令)《国家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2〕673号)《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新发改规〔2024〕9号)《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 民政厅 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我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新发改收费〔2025〕363号)等相关规定,我委会同民政局对师市殡仪馆延伸服务和符合定价公墓成本进行了监审,现将监审结论进行公示。公示期2026年1月30日至2月6日。请社会各界关注,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并反馈第一师阿拉尔市发展改革委。

第一师阿拉尔市发展改革委设立专门咨询电话和电子邮箱及时回复公众咨询。

咨询电话:0997—6352075 

联系人:李明震 18999666968 韩丹 17881295288

咨询邮箱:1638347053@qq.com 

 

 

第一师阿拉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1月30日


第一师阿拉尔市殡葬延伸服务和公益性

公墓服务成本监审报告

 

一、成本监审范围

师市殡仪馆延伸服务和符合定价公墓。

二、成本监审项目

本次对第一师阿拉尔市逸龙生态陵园殡仪馆延伸服务(包括遗体防腐、遗体整容(含洁身、更衣)、吊唁设施及设备租赁)收费和八团塔门镇军垦公墓服务收费定价成本进行审核,编制详细的成本审核报告,报告包含成本构成明细、成本合理性评估等内容,为制定收费标准提供科学依据。

三、成本监审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2号);

(二)《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展改革委2017年第7号令);

(三)《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7年第8号令);

(四)《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2〕673号);

(五)《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价目录》(新政发〔2023〕 34号);

(六)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新发改规〔2024〕9号);

(七)被审核主体、施工单位、造价决算单位等提供与公益性公墓建设相关的资料。

四、成本监审原则

(一)合法性。计入定价成本的费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会计制度的规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规定的费用,不得计入公益性公墓定价成本。

(二)相关性。计入定价成本的费用,应与公益性公墓业务相关,凡与公益性公墓经营过程无关的费用,一律不能计入公益性公墓定价成本。

(三)合理性。计入定价成本的费用,应当与公益性公墓经营直接或间接相关,凡与公益性公墓经营过程无关的费用,不得计入定价成本。

(四)权责发生制。凡是本期成本应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支付,均应计入本期成本;凡是不属于本期成本应负担的费用,即使款项已经支付,也不得计入本期成本。

五、成本监审程序

(一)初审:对第一师阿拉尔市公益性公墓报送材料进行初次审核,并要求公司补充提供其他相关成本资料。

(二)审核:按照成本审核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补充齐全的成本资料对其公益性公墓的成本进行审核。

(三)实地审核:到被审核企业查阅财务账簿,核查固定资产等,进行成本数据的核对。

(四)反馈意见:将此次审核中核增核减的成本项目及理由、依据,书面反馈给被审核企业。

(五)出具报告:根据被审核单位反馈意见完成复核,完善初步结论,报分管领导审定后,出具成本审核报告。

(六)网上公示。在阿拉尔市发改委网上公示成本审核结论。

六、成本监审单位基本情况

(一)第一师阿拉尔市逸龙生态陵园殡仪馆

1.基本情况

阿拉尔市殡仪馆座落于阿拉尔沙雅公路217公里处,成立于2014年,建成至今由逸龙生态陵园有限公司运营。殡仪馆下现有工作人员12人,其中办公室1人、财务室2人、业务室1人、礼仪班2人、车队2人、火化班1人、后勤部3人。

服务范围与设施:阿拉尔市殡仪馆主要开展遗体接运、冷藏、火化、骨灰寄存及经营性公墓销售等服务。全馆面积约57亩地,分为东西两个墓区和馆区三部分。馆内设施齐全,配备悼念厅2个、守灵间4间、休息厅1间、发灰室1间、火化炉4台、遗体冷冻柜39节、遗体接运车3辆,以及骨灰寄存柜3800格,能够满足不同家庭的治丧需求。

2.现行服务收费情况

阿拉尔市殡仪馆现行殡仪延伸服务收费标准如下:①遗体整容:230元/具(含遗体穿衣、清洗消毒、整容化妆);②吊唁厅及设备租赁:松鹤厅1100元/场次,静安厅230元/场次;③守灵间:100元/间・天。

(二)第一师阿拉尔市八团塔门镇军垦公墓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根据师市发改设计〔2023〕152号关于公墓初步设计的批复,该公益性公墓项目划分为一期和二期两个子项目,总体规划用地面积达31409.45平方米(约46亩)。其中,一期项目占地面积为13233.5097平方米(约19.85亩),建设地点位于第一师阿拉尔市八团七连与十一连交界处。一期项目于2023年建成,由阿拉尔市八团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运营,具体内容如下:

一期公墓分为安葬区、管理区、服务区3个功能分区。

安葬区:骨灰墓墓穴采用购置成品的方式,墓碑选用小型卧碑。截止2025年9月现已建成10座单人成品公墓(规格为0.7米×0.7米),10座双人成品公墓(规格为0.7米×1.0米),规划建设各类型墓位2601座,其中单墓穴922座,双墓穴1679座。

管理区:改造管理房144.42平方米,建筑结构形式为一层砖木结构,建筑高度为3.55米。

服务区:室外给水管网、排水管网、电网、室外道路硬化、增设铁艺围墙、栅栏、铁艺大门、室外提升、化粪池等配套设施。

经现场勘查,绿化带树木与采购合同所规定的规格存在不符情况。经调研得知,采购清单中的树木因某些因素未能存活,随后补栽了一批树木。通过对招标工程量清单与决算报告进行核对,发现决算报告中额外计入了地坪、土建、安装等工程项目。

2.现行服务收费情况

阿拉尔八团公益性公墓服务业务暂未开展,尚未制定和落实服务收费标准。阿克苏地区当前执行的收费依据为《关于调整殡葬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新价非字〔1999〕22号)和《关于降低部分殡仪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新计价费〔2004〕1625号)文件;公墓维护管理收费标准为20.00元/年/座,一次性收费最高不超过20年,即一次性收取公墓维护管理费最高不超过400.00元。

七、成本监审主要内容

(一)第一师阿拉尔市逸龙生态陵园殡仪馆延伸服务项目

1.成本构成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结合被审核单位殡葬延伸服务项目开展和成本费用支出实际情况,殡葬延伸服务各项目运行成本由公用分摊成本和各项目直接运行成本构成,其中共用分摊部分的成本费用为公共费用分摊、管理人员薪酬分摊、公共固定资产折旧分摊三项内容。

2.政府指导价项目

(1)遗体防腐。采用化学药剂等防腐保存遗体,含遗体防腐袋等材料。根据遗体的大小、处理方式,人工成本等定价。

(2)遗体整容(含洁身、更衣)。遗体化妆运行成本由公共分摊费用和专用耗材、化妆师的酬劳等构成。

(3)吊唁设施及设备租赁。吊唁厅租用运行成本由公共分摊费用和由殡仪馆吊唁厅建筑、自购的设施、设备等资产的固定资产折旧、职工薪酬、分摊水电暖费等构成。守灵间租用运行成本由公共分摊费用和由殡仪馆守灵间建筑、自购的设施、设备等资产的固定资产折旧、职工薪酬、分摊水电暖费等构成。

(二)第一师阿拉尔市八团塔门镇军垦公墓项目

1.公益性公墓建设成本

(1)土地占用费: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以外的成本;

(2)墓穴建安成本:包括墓穴土建施工成本;

(3)公共附属设施成本:包括墓区内道路、绿化、美化、办公场所、景观费用以及前期费等的分摊成本;

(4)墓碑成本:包括墓碑石材购置、安装工料费成本。

2.公益性公墓维护管理成本

主要包括对公墓设施进行维修、保养和管理所需费用,具体为管理人员职工薪酬、日常维修、绿化养护、水电消耗等合理支出。

八、成本审核情况

(一)第一师阿拉尔市逸龙生态陵园殡仪馆延伸服务项目

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新发改规〔2024〕9号文),结合实际情况,核定成本数据如下:

(1)遗体防腐核定情况

经核查,阿拉尔市殡仪馆当前实际开展的殡葬延伸服务业务中不包含遗体防腐项目,无相应成本产生,故本次审核认定无相关成本支出。

(2)遗体整容(含洁身、更衣)核定情况

阿拉尔市殡仪馆遗体整容(含洁身、更衣)成本上报数727.35元/次·具,核减592元/次·具,核定数为135.35元/次·具。核减原因如下:

经现场核查,该馆未设置专职遗体整容岗位,相关服务由在岗职工兼职承担。依据《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7年第8号令)关于成本相关性与合理性的审核原则,人工成本应按工时占比进行分摊。经审核测算,该项兼职工作时长约占全年总工时的1/9。据此,本次审核核减了与遗体整容服务不直接相关的人工成本份额592元。

(3)吊唁设施及设备租赁核定情况

①该馆现有吊唁厅两间,分别为松鹤厅面积440.00㎡,原收费标准1100元/次;静安厅面积130.50㎡,原收费标准230元/次。

经审核,阿拉尔市殡仪馆吊唁厅设施成本:松鹤厅上报数410.79元/场次,核定数410.79元/场次,审核无调整;静安厅上报数180.48元/场次,核定数180.48元/场次,审核无调整。

②阿拉尔市殡仪馆现有守灵间共四间,其中守灵间1号96㎡、守灵间2号96㎡、守灵间3号48㎡、守灵间4号48㎡,现行收费标准为100元/间·天。成本审核明细如下: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7年第8号令)相关性及合理性原则,经审核,阿拉尔市殡仪馆守灵间租赁成本:

守灵间1号(96㎡)成本上报数515.94元,核减258.72元,核定数257.22元。核减原因如下:①根据《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7年第8号令)第二十八条“折旧年限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设计使用年限和行业规范,并考虑资产使用状况合理核定”“残值率一般按3-5%计算”规定,核减未按照规定年限进行折旧的固定资产折旧额109.56元;②核减不合理的、不应归纳为守灵间成本的费用共计149.16元,其中核减值班人员及保洁人员工资68.33元、核减水电费13.00元、核减清洁费22.50元、核减设备维修费8.33元、核减行业管理费37.00元。

守灵间2号(96㎡)成本上报数515.94元,核减255.85元,核定数260.09元。核减原因如下:①根据《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7年第8号令)第二十八条“折旧年限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设计使用年限和行业规范,并考虑资产使用状况合理核定”“残值率一般按3-5%计算”规定,核减未按照规定年限进行折旧的固定资产折旧额106.69元;②核减不合理的、不应归纳为守灵间成本的费用共计149.16元,其中核减值班人员及保洁人员工资68.33元、核减水电费13.00元、核减清洁费22.50元、核减设备维修费8.33元、核减行业管理费37.00元。

守灵间3号(48㎡)成本上报数448.05元,核减270.95元,核定数177.09元。核减原因如下:①根据《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7年第8号令)第二十八条“折旧年限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设计使用年限和行业规范,并考虑资产使用状况合理核定”“残值率一般按3-5%计算”规定,核减未按照规定年限进行折旧的固定资产折旧额111.85元;②核减不合理的、不应归纳为守灵间成本的费用共计159.10元,其中核减值班人员及保洁人员工资83.33元、核减水电费8.67元、核减清洁费12.50元、核减设备维修费8.33元、核减行业管理费46.27元。

守灵间4号(48㎡)成本上报数448.05元,核减271.10元,核定数176.95元。核减原因如下:①根据《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7年第8号令)第二十八条“折旧年限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设计使用年限和行业规范,并考虑资产使用状况合理核定”“残值率一般按3-5%计算”规定,核减未按照规定年限进行折旧的固定资产折旧额112.00元;②核减不合理的、不应归纳为守灵间成本的费用共计159.10元,其中核减值班人员及保洁人员工资83.33元、核减水电费8.67元、核减清洁费12.50元、核减设备维修费8.33元、核减行业管理费46.27元。

(二)第一师阿拉尔市八团塔门镇军垦公墓项目

1.公益性公墓成本审核情况

鉴于正式决算报告尚未发布,本次成本审核工作基于决算报告的初稿、相关建设资料以及现场勘察结果进行。

经现场勘察与决算报告核验,施工方阿拉尔市天筑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存在未按设计图纸施工、增加土建混凝土工程量的情况,故本次成本审核以2025年最新测绘报告数据为准。

(1)墓穴建设数:2025年测绘报告显示,本公墓规划建设2601座墓位,其中单穴922座,总面积占比为28%、双穴1679座,总面积占比为72%。

(2)前期费用:无土地占用费,该地用途为殡葬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属公益性公墓,土地取得费用不计成本,未发生增(减)变动。

公墓设计费、监理费、勘界、竣工测绘费等前期费用均为一期费用上报金额 260,877.00元,核增(减)金额0元,核定金额 260,877.00元。

(3)公共附属设施成本:上报数1,684,890.41元,核减数118,661.27元,核定数1,566,229.14元。核减原因为:依据批复及工程量清单,一期工程回填量核定为30,000立方米,而决算初稿上报回填方量为44,963.59立方米。经现场勘查核实,实际回填作业范围超出一期规划区域,延伸至二期公墓区域。鉴于该部分超量回填成本应归属于二期项目,不应由一期成本承担,故予以核减。

依据成本审核的相关性与合理性原则,一期公共附属设施成本将按照单穴和双穴的面积比例分摊,根据2025年测绘报告显示墓穴总面积1627.71平方米其中单墓穴452.04平方米(占比28%)、双墓穴1175.67平方米(占比72%)。

分摊后①骨灰墓单穴成本上报金额471,769.31元,核减金额33,225.16元(核减数118,661.27元*单穴面积占比28%),核定金额438,544.16元。②骨灰墓双穴成本上报金额1,213,121.10元,核减金额85,436.11元(核减数118,661.27元*单穴面积占比72%),核定金额1,127,684.98元。

(4)综上所述,阿拉尔市八团一期公益性公墓总成本前期费用+公共附属设施成本)上报金额1,945,767.41元,核减二期建设成本118,661.27元,核定金额 1,827,106.14元。

按照骨灰墓单穴、双穴的面积占墓地总面积比例分摊成本,分摊后:

骨灰墓单穴预建设数量922座,核定单位骨灰墓单穴建设成本为554.87元/座。骨灰墓双穴预建设数量1679座,核定单位骨灰墓双穴建设成本为783.51元/座。

(5)石碑成本:

骨灰墓单穴石碑成本上报金额1,450.00元/座,核增(减)金额0.00元,核定金额1,450.00元/座。

骨灰墓双穴石碑成本上报金额1,750.00元/座,核增(减)金额0.00元,核定金额1,750.00元/座。

说明:该骨灰墓采用成套大理石构件,安装于现浇混凝土找平层之上,费用仅包含上述主体安装成本,不含其他费用。

(6)公益性公墓总成本

①骨灰墓单穴

骨灰墓单穴成本包括除墓碑刻字费以外的成本,即墓坑和外购的墓碑、墓具石材成本等。

骨灰墓单穴单位成本上报金额 2,040.91元/座,核减金额 36.04元/座,核定金额 2,004.87元/座(单位墓穴建设成本554.87元/座+单位石碑成本1,450.00元/座)。核减原因:根据骨灰墓单穴核减二期回填部分。

②骨灰墓双穴

骨灰墓双穴成本包括除墓碑刻字费以外的成本,即墓坑和外购的墓碑、墓具石材成本等。

骨灰墓双穴单位成本上报金额2,584.40元/座,核减金额50.89 元/座,核定金额 2,533.51 元/座(单位墓穴建设成本783.51元/座+单位石碑成本1,750.00元/座)。核减原因:根据骨灰墓单穴核减二期回填部分。

2.公益性公墓维护管理成本情况

(1)截止审核日,阿拉尔市八团公益性公墓经营处于开办期,尚未取得公墓维护管理费经营收入。根据本次成本审核走访、调查情况,查询相关文件和资料,我地区当前执行的收费依据为《关于调整殡葬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新价非字〔1999〕22号)和《关于降低部分殡仪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新计价费〔2004〕1625号)文件;公墓维护管理收费标准为20.00元/年/座,一次性收费最高不超过20年,即一次性收取公墓维护管理费最高不超过400.00元。

(2)根据现场调查、走访,结合行业运营管理情况综合分析,公墓区域范围内日常管理所需人员2人为宜,主要工作内容值班、环境卫生、绿化养护等日常经营性事务、总体负责管理墓区事务,依目前我区社会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4,999.00元计,职工薪酬12万元/年,水电费、日常维护费小计3万/年,核定公墓维护管理成本为15万元/年。

(3)阿拉尔市八团生态公墓暂未售卖,建议公墓维护费参照相同地域《关于制定阿克苏地区殡仪延伸服务及城市公益性公墓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阿地发改规〔2025〕2号)文件的执行标准,收费为30元/年/座,一次性收费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超出20年的情形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九、成本监审结论

(一)第一师阿拉尔市逸龙生态陵园殡仪馆延伸服务项目

经审核,阿拉尔市殡仪馆有限责任公司殡仪延伸服务:

1.无遗体防腐成本;

2.遗体整容(含洁身、更衣)成本为135.35元/具;

3.吊唁厅设备及租赁成本:松鹤厅为410.79元/场次、静安厅为180.48元/场次;

4.守灵间设备及租赁成本:守灵间1号257.22元/间·天、守灵间2号260.09元/间·天、守灵间3号177.09元/间·天、守灵间4号176.94元/间·天。

(二)第一师阿拉尔市八团塔门镇军垦公墓项目

经审核,阿拉尔市八团塔门镇军垦公墓成本核定情况如下:

阿拉尔市八团塔门镇军垦公墓单位成本表

序号

公墓类型

现行销售价(元)

核定成本价(元)

备注

1

骨灰墓单穴

-

2,004.87

含安装工料费,不含刻字费等

2

骨灰墓双穴

-

2,533.51

含安装工料费,不含刻字费等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资料来源。本次成本审核资料由:一是阿拉尔市殡仪馆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成本测算表、延伸服务项目成本表、人员工资明细表、固定资产明细表等财务资料,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由阿拉尔市殡仪馆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二是阿拉尔市八团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及施工方阿拉尔市天筑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主要包括项目审定造价、中标通知、施工合同、工程设计和监理合同及其他资料,相关当事人依法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二)参与本次审核的工作人员与被审核单位无任何利害关系。

(三)本报告仅为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价格决策服务。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引用本报告内容,可能会出现由于核算指标等概念不同形成的误差,本报告制作单位不承担责任。

(四)未经监审单位同意,不得转载、引用本报告内容和相关数据,一经发现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本报告有效期为一年。

附件1: 殡葬延伸服务定价成本核定表

附件2: 第一师阿拉尔市八团塔门镇军垦公墓成本核定表



终审: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