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不动产权证的告知书
为保障购房人权益,2025年我中心已完成一批项目小区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详见附件),现已具备办理转移登记条件,可申请将产权转移至各购房人名下。
根据《不动产登记规程》相关要求,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买卖双方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委托书;
3.不动产权证书;
4.经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5.契税完税证明;
6.分户图、宗地图(房产开发企业协助提供);
7.属于贷款购房并办理预告+预抵押登记的,需协同抵押银行提交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物清单、预抵押转实抵押申请书。
为了您的切身利益,请积极配合向房地产开发商提交材料统一办理(如需自行办理的,需取得房地产开发商的授权委托书),以便及时办理不动产权证。
特此告知。
终审: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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