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送达公告
刘战军:
2025年2月14日,本局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第一师市监处罚〔2024〕35号),因你在法定期限内未履行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义务,现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
请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第一师市监综执罚催〔2025〕1号)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联 系 人:王海翔、王东爽 联系电话:0997-4617005
联系地址:新疆阿拉尔市军垦大道西胡杨楼413室
第一师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19日
终审: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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