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第一师阿拉尔市团镇(乡)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托育服务保育费定价调整》的调查问卷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展改革委第7号令)《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完善价格形成机制、支持普惠性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发改价格〔2024〕1477号)及《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新发改规〔2025〕4号)等相关规定,为建立科学合理的公立幼儿园托班收费机制,平衡托班可持续运营与家庭负担,规范师市托育服务收费行为,合理确定收费标准,保障婴幼儿家庭和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第一师阿拉尔市教育局、卫健委拟定《第一师阿拉尔市团镇(乡)公立幼儿园托班开展托育服务收费方案(试行)》,经第一师阿拉尔市发改委综合成本核定背景、成本审核依据、成本审核情况、成本调查结论,拟定了《第一师阿拉尔市团镇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托育服务保育费(试运行一年)》(以下简称“保育费”)。为更加广泛的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行政决策事项要求,再次对《保育费》公开征求意见。
欢迎社会公众、专家学者、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提出意见和建议。意见征集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2日,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填写第一师阿拉尔市团镇(乡)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托育服务保育费定价调查问卷提出意见(调查问卷需通过微信扫描二维码进入)。
特此公告。

终审: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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