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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再次公示《第一师阿拉尔市团镇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托育服务保育费成本调查结论》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5-11-13 19:22:02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展改革委第7号令《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完善价格形成机制、支持普惠性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发改价格〔20241477号)及《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新发改规〔20254号)文件规定第一师阿拉尔市发改委联合教育局、卫健委遵循公平、科学、规范、效率的原则,对第一师阿拉尔市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托育服务保育费再次进行了成本调查,现将调查结论向社会公开。社会各界可在该项目成本调查结论公开期间,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将意见建议反馈第一师阿拉尔市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科(价格科)公示期限为30天(20251113日至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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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师阿拉尔市团镇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托育服务保育费成本调查结论.docx

第一师阿拉尔市团镇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托育服务保育费成本调查数据统计表.xlsx

终审: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