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师阿拉尔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沙雅产业园沥青商混拌合站项目等3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件编号 | 审批时间 | 批文链接 |
1 | 关于沙雅产业园沥青商混拌合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师市环审〔2025〕99号 | 2025.11.12 | |
2 | 关于大学城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电力配套设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师市环审〔2025〕100号 | 2025.11.12 | |
3 | 关于阿拉尔市益宏农业有限公司万亩辣椒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师市环审〔2025〕101号 | 2025.1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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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为2025年11月13日至2025年11月21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97-4615730
通讯地址:新疆阿拉尔市胜利大道1号
邮 编:843300
终审: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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