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师阿拉尔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新疆隆淼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肉牛场养殖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关于新疆隆淼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肉牛场养殖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第一师8团11连 | 新疆隆淼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新环众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第一师8团11连,占地面积13.1772公顷。项目区四周均为一般农田。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0°54′21.437″,北纬40°37′36.271″。项目建设内容为牛舍15栋、饲料加工房、饲料库、青贮草存放区、堆粪场和草料堆场等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和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年出栏肉牛1500头,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9万元,占总投资的6.22%。 | 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饲料加工粉尘、堆粪场臭气和食堂油烟。饲料加工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确保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有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后,由一根15米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堆粪场采用全封闭设置,臭气经负压收集后采用生物过滤塔除臭装置处理,确保废气中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后,由一根15米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要求后,由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通过采用养殖粪污使用堆肥发酵工艺,定期喷洒除臭剂;牛舍清粪采用机械干清粪工艺,干粪每日清扫;控制饲养密度,加强牛舍通风,提高饲料利用率;在养殖场内设绿化隔离带等措施,确保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硫化氢、氨无组织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新扩改建二级标准要求;臭气浓度排放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表7集约化畜禽养殖业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本项目卫生环境防护距离为500m,此范围内禁止新建居住区等敏感点。 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由吸污车定期拉运至八团污水处理厂处理。 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牛叫声及生产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饲养人员加强管理,尽可能避免牛因饥饿或口渴而发出叫声;减少人为骚扰、驱赶;选择先进可靠的低噪音设备,为所有产噪设备设置减振措施;将噪声较大的设备置于室内隔声,采用隔声、吸音材料制作门窗、砌体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医疗废物类危险废物;废垫料、牛粪、饲料包装袋、除尘灰、病死牛和分娩胎衣等一般固体废物以及生活垃圾。医疗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置,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建设和管理危险废物暂存间。废垫料定期更换后进入堆粪场高温发酵无害化处理,牛粪定期清运至堆粪场进行好氧堆肥发酵,发酵后均用于周边农田施肥;除尘灰收集后作为饲料回用;病死牛和分娩胎衣按照《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要求执行,填埋至项目区西南侧设置的安全填埋井,并覆盖一层厚度大于10厘米的熟石灰后加盖密封;饲料包装袋和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8月28日- 2025年9月3日)。公告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决定申请听证。
联系电话:0997-4615723(兼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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