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十二团城镇和生态保护中心第一师十二团2025年供热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十二团城镇和生态保护中心第一师十二团2025年供热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十二团城镇和生态保护中心第一师十二团2025年供热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报纸报告书的方式和途经
1、全文的网络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jzjAqTBp-ICNCPfi39-uPg
提取码: 36rd
2、查阅报纸报告书的方式和途经
建设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十二团城镇和生态保护中心
联系地址:新疆阿拉尔市塔南镇将军大街260号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15299401146 电子邮箱:284418431@qq.com
环评单位:成都新环众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招商玺荟2栋2单元1101室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5208478518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厂界为中心,边长5km的矩形区域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为便于进一步了解公众的具体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完善的、具体的、有效的联系方式。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十二团城镇和生态保护中心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