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师阿拉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第五期)
在近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师市7批次产品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阿拉尔市刚强蔬菜店经营的小白菜(普通白菜)、生姜
(一)抽检基本情况。阿拉尔市刚强蔬菜店经营的小白菜(普通白菜)、生姜(日期:2025年3月23日),经抽样检验,生姜中吡虫啉、噻虫胺项目和小白菜(普通白菜)中啶虫脒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处理情况。阿拉尔市刚强蔬菜店能提供涉案小白菜(普通白菜)、生姜采购的供货商资质、进货票据等,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购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可以免予处罚。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不予立案调查。
二、阿拉尔市麦多多超市经营的猕猴桃、生姜
(一)抽检基本情况。阿拉尔市麦多多超市经营的猕猴桃、生姜(日期:2025年3月23日),经抽样检验,生姜中噻虫胺项目和猕猴桃中氯吡脲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处理情况。阿拉尔市麦多多超市能提供涉案猕猴桃、生姜采购的供货商资质、进货票据等,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购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可以免予处罚。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不予立案调查。
三、阿拉尔市塔里木超市有限责任公司南口连锁二店经营的生姜
(一)抽检基本情况。阿拉尔市塔里木超市有限责任公司南口连锁二店经营的生姜(日期:2025年3月23日),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处理情况。阿拉尔市塔里木超市有限责任公司南口连锁二店能提供涉案生姜采购的供货商资质、进货票据等,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购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可以免予处罚。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不予立案调查。
四、阿拉尔市俊生蔬菜店经营的陇椒(辣椒)
(一)抽检基本情况。阿拉尔市俊生蔬菜店经营的陇椒(辣椒)(日期:2025年3月7日),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处理情况。阿拉尔市俊生蔬菜店未能提供涉案生姜采购的供货商资质,当事人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陇椒(辣椒)的行为,涉嫌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已立案调查。
五、阿拉尔市三团润祥超市经营的小台芒(芒果)
(一)抽检基本情况。阿拉尔市三团润祥超市经营的小台芒(芒果)(日期:2025年3月27日),经抽样检验,吡唑醚菌酯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违法违规行为处理情况。阿拉尔市三团润祥超市能提供涉案小台芒(芒果)采购的供货商资质、进货凭证、检测报告单,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购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不予行政处罚。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第一师阿拉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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