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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师阿拉尔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库车产业园双联新型建材项目等7个环评文件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8-13 18:45:16 浏览次数: 【字体: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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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库车产业园双联新型建材项目的批复

兵团融合发展库沙新拜产业园15号

阿拉尔市双联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新地矿产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该项目位于兵团融合发展库沙新拜产业园15号,占地面积24266.6m2。项目区东侧为空地,西侧为空地(在建企业),南侧为果园(已征收、待拆迁),北侧为英吐尔一村(已征收、待拆迁)。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83°3′55.21619″、北纬41°41′39.41945″。项目建设内容为2栋钢结构厂房,1#厂房设置水泥砖、水泥井、路砖、路沿石生产线,2#厂房为成品车间,1栋办公楼及门卫室、箱变等辅助设施,1#厂房西侧设置3座单座储量100t的水泥筒仓、2 座单座储量100t的矿粉筒仓,项目区西侧建设一座密闭仓库式料场,面积约2800m2。项目建成后年产水泥砖、路砖、路沿石、水泥井各2万吨。项目总投资3640.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1.5万元,占总投资的1.4%。

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水泥砖、水泥井、路砖、路沿石生产过程产生的粉尘。搅拌粉尘通过密闭管道+3个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确保厂内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中排放限值。通过采取水泥、粉煤灰筒仓粉尘经仓顶除尘器处理,车辆扬尘采取道路硬化、车辆清洗、洒水抑尘等措施,料场粉尘采取封闭料场,在上部设置喷干雾抑尘系统措施,物料输送粉尘采取密闭传输带、雾炮机喷淋措施,确保厂界无组织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中排放限值;食堂油烟经过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小型规模标准要求后排放。

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地坪、设备冲洗废水、车辆冲洗水、打磨抛光废水和生活污水。地坪、设备冲洗废水经收集汇入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全部作为堆场及道路降尘用水,不外排;车辆冲洗产生的废水汇入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打磨抛光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经化粪池预处理,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限值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库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

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配料机、搅拌机、制砖机、抛光机、风机等机械设备噪声。通过选择先进可靠的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安装减振垫,进出口加装消声器,在噪声源强较大的设备处设置围护等措施;定期维护设备,确保设备运行状态良好;厂区禁止鸣笛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该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废矿物油、废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边角料、沉淀渣和生活垃圾,其中废矿物油属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建设和管理危险废物暂存间。废布袋暂存于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后定期外售,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暂存于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后回用于生产线;废边角料、沉淀渣收集后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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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疆苏杭纺织印染有限公司喷水、加弹、欧粒绒、印染及配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

新疆苏杭纺织印染有限公司

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纺织服装产业片区内。项目区北侧为阿拉尔太泉纺织有限公司,西侧为阿拉尔市天瑞地毯有限公司、南侧为空地、东侧为阿拉尔海升果业有限公司,项目占地面积381635.6平方米。项目区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东经81°14′52.523″,北纬40°34′58.480″。建设内容为纺织车间7座(配备喷水织布机2500台、喷气织布机800台、整经机50台及其他配套设备)、欧粒绒车间6座(配备加弹机85台、拉毛机36台、摇粒机20台、针织大圆机1000台及其他配套设备)、印染车间6座(配备磨毛机、退煮漂一体机、染色机、印花机、脱水开幅机、水洗机、定型机、烧毛机、丝光机等配套设备)、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系统2套,设计处理规模10000m3/d)、危化品库房等基础设施,以及配套公用、辅助、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年产欧粒绒2.2万吨、梭织布5.93亿米、针织染色布4.68万吨(包含外购坯布加工)。项目总投资110000万元,环保投资6240万元,占总投资的5.6%。

该项目运营期欧粒绒生产车间加弹废气采用“负压收集+过滤+静电”废气净化系统处理后,废气中非甲烷总烃须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限值后,通过4根20米排气筒(DA027-DA030)排放定型废气采用“负压收集+水喷淋+间接冷却+静电”处理,废气中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限值后,通过2根20米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织造粉尘采用“负压收集+布袋除尘”处理,废气中颗粒物须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后,通过1根20米排气筒(DA031)排放。印染车间定型废气采用“水喷淋+间接冷却+静电”废气净化系统处理,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后,通过17根20米排气筒(DA003-DA0019)排放烧毛废气采用“水喷淋”废气净化系统处理,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后,通过3根20米排气筒(DA020-DA022)排放印花废气采用“次氯酸钠+碱喷淋”废气净化系统处理,废气中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后,通过2根20米排气筒(DA023-DA024)排放;天然气导热油炉废气采用低氮燃烧处理后,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同时NOx排放浓度按50毫克/升控制),通过20米排气筒(DA032)排放;染料称料和印花调浆废气采用“次氯酸钠+碱喷淋”废气净化系统处理,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通过1根20米排气筒(DA033)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采用2套“次氯酸钠+碱液喷淋”废气净化系统处理,废气中臭气浓度、硫化氢、氨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后,通过2根15米排气筒(DA025-DA026)排放。危险废物贮存库废气采用负压收集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后,由1根15米高的排气筒(DA034)排放。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食堂油烟排放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限值要求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屋顶排放(DA035)。通过采取物料密闭管道输送、排液,提高集气效率;所有污水处理设施置于污水处理车间内,产生恶臭气体的污水处理构筑物加盖密闭,负压抽吸;各车间内均设置强制抽排风系统等措施后,确保厂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新改扩建二级标准限值要求。项目氮氧化物、VOCs排放量分别不超过70.44吨/年、95.43吨/年。

该项目运营期喷水织机排污废水经厂区纺织污水处理站(混凝气浮+好氧生化+沉淀)处理,出水水质满足《纺织染整工业回用水水质》(FZ/T 01107-2011)表1的回用水水质指标限值后90%供给喷水织机使用,10%废水排至厂区印染污水处理站的中水回用系统深度处理(MBR超滤+RO反渗透);喷气织机和加弹丝线染色废水经管道汇集后,排入厂区印染污水处理站(分质预处理+格栅+调节+混凝沉淀+生化配水池+厌氧池+水解酸化+好氧池+二沉池+气浮)处理后,再经深度处理(MBR超滤+RO反渗透),出水水质满足《纺织染整工业回用水水质》(FZ/T 01107-2011)表1的回用水水质指标及其限值,同时满足《纺织染整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471-2020)中6.6.2及附录C中的漂洗水质要求后,52.3%回用于印染车间漂洗工序,其余经沉淀满足《印染废水排放标准(试行)》(DB65 4293-2020)表1(2025年12月31日前)、表2(2026年1月1日起)表2间接排放限值要求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至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纺织印染综合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软水制备系统排水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至技术开发区纺织印染综合污水处理厂处理。

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生产车间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音设备减震,定期维护设备等措施,利用厂房墙体阻隔衰减,依托厂界绿化确保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该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加弹废气治理设施及定型废气治理设施废油、染料、危化品材料包装物、废机油、废油剂桶、深度处理废膜、废手套抹布、废溶剂、废导热油、未经固体废物属性鉴别的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危险废物及纺织车间废原料包装物、纺织车间、印染车间除尘系统粉尘、残次品、废包装材料、软水制备系统废膜、废布袋、废丝、网边角料、白泥等一般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各类危险废物分区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需按照《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 298-2019)的相关要求进行固体废物属性鉴别,按鉴别结果采取相应处置措施,鉴别结果出具之前,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建设和管理危险废物暂存间。纺织车间废原料包装物、纺织车间除尘回收粉尘、印染车间除尘系统粉尘、残次品、废包装材料、废布袋、废丝网边角料、白泥等一般固废暂存于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定期交资源回收公司综合利用,软水制备系统废膜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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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阿拉尔市胜泰纺织有限公司印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

阿拉尔市胜泰纺织有限公司

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兵团第一师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纺织服装产业片区内,项目区东侧为已建瀚海路、南侧为拟建军垦大道西延段、西侧为拟建金阳路、北侧为拟建井冈山大道西延段。厂址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81°9′56.30″,北纬40°35′38.03″。建设内容为1印染车间及配套设施,计划配备空压机、磨毛机、涤纶前处理一体机、染色机、脱水开幅机、定型机等配套设备。该项目生产工艺以纺织车间坯布为原料,通过前处理、染色、后整理等工艺制成涤纶梭织色布产品。建成后年产梭织染色布9万。项目总投资22000万元,环保投资3927万元,占总投资的17.85%。

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有组织废气主要预定型及定型工序产生的定型废气(含天然气燃烧废气)、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恶臭气体和危废贮存库废气。定型废气通过配套3套一拖四废气净化系统,采用负压收集,经“水喷淋+间接冷却+静电”净化系统处理后,由3根20米高的排气筒(P1-P3)排放;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污水处理车间配备1套废气净化系统,调节池、水解酸化池、沉淀池、污泥浓缩池等池体均加盖密闭,恶臭气体采取负压收集经“次氯酸钠+碱液喷淋”废气净化系统处理后,由1根20米高排气筒(P4)排放。废气中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危废贮存库废气采取负压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20米高排气筒(P5)排放。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均须小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通过采取自动进料装置,助剂、染料采取密闭管道输送、排液,固体物料投料采用负压投料器投料;选用与定型机等相配套的集气装置,提高集气效率;磨毛粉尘经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不低于95%)处理后无组织逸散所有污水处理设施置于污水处理车间内,产生恶臭气体的污水处理构筑物加盖密闭,负压抽吸;醋酸桶加盖密封,物料及废液储存的包装桶等密封储存等措施后,确保厂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新改扩建二级标准限值要求。项目氮氧化物、VOCs排放量分别不超过14.22吨/年、34.21吨/年。

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印染废水、软水制备系统排水和生活污水,其中印染生产废水主要包括前处理废水、染色废水、清洗废水、打样废水、车间设备地面冲洗废水、废气喷淋废水。前处理废水、染色废水经预处理(设1套处理能力为2000吨/日的退浆废水处理装置处理退浆废水,采用“水解酸化+混凝气浮”工艺),与其他染色废水、清洗废水、废气喷淋废水(设隔油预处理装置)、打样废水、车间设备地面冲洗废水集中收集后,入污水处理站内的9000吨/日综合污水处理系统(“格栅+隔油+调节+冷却塔+前置气浮+初沉池+水解酸化+好氧池+二沉池+后置气浮”)处理后,再经9000吨/日中水回用系统处理(“MBR+RO”)。设备冷却水、蒸汽冷凝水与中水回用系统出水水质满足《纺织染整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471-2020)附录C相关标准要求后,中水回用系统部分出水(3900吨/日)混合设备冷却水、蒸汽冷凝水回用于生产工段,中水回用系统剩余部分废水与软水制备系统排水、生活污水满足《印染废水排放标准(试行)》(DB65 4293-2020)中表1(2025年12月31日前)、表2(2026年1月1日起)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及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间接排放限值及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纺织印染综合污水处理厂纳管要求排入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纺织印染综合污水处理厂处理。

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引风机、鼓风机、染色机、定型机、水泵、螺杆式空压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先进可靠的低噪声设备,对高噪音设备安装减振垫、定期维护设备等措施,利用厂房墙体阻隔衰减,依托厂界绿化确保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该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染料、助剂、危化品材料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内包装物,定型废气治理设施产生的废油、废机油、废过滤膜、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废活性炭、未经固体废物属性鉴别的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危险废物及软水制备废膜、磨毛工序布袋除尘收集的粉尘、废次料、染料、助剂等普通废外包装材料,磨毛工序布袋除尘产生的废布袋等一般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各类危险废物分类分区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利用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需按照《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 298-2019)的相关要求进行固体废物属性鉴别,按鉴别结果采取相应处置措施,鉴别结果出具之前,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建设和管理危险废物暂存间。软水制备废膜、磨毛工序布袋除尘收集的粉尘、废次料、染料、助剂等普通废外包装材料,磨毛工序布袋除尘产生的废布袋等一般固体废物均分类暂存于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库,定期交由资源回收公司回收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至阿拉尔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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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阿拉尔市泰浩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印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

阿拉尔市泰浩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纺织服装产业片区,占地面积约为190322平方米,北侧为轻纺一路,南侧为轻纺二路,西侧为轻纺三路,东侧为东环路,均为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内部道路。项目区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81°11'8.02",北纬40°34'21.40"。项目建设内容为2座印花车间(配备圆网印花机16台、蒸化机6台、水洗机51台、蓝光制网机、定型机等配套设备)、3座印染车间(配备绳状前处理机、平幅前处理机、烧毛机、磨毛机、气流缸、溢流缸、开幅吸水机、定型机等配套设备)及内部配套的生产设备,危险废物贮存库、危化品库房、仓库等辅助工程,废气治理、污水处理(10000m3/d)等环保工程。项目生产工艺为以纺织车间坯布为原料,通过前处理(包含涤纶、人棉等前处理)、染色、印花、后整理等工艺制成涤纶、人棉染色布产品。项目建成后年产涤纶梭织印花布2.08亿米、人棉梭织印花布1.22亿米、涤纶针织染色布1.7亿米(其中包括9000吨复合绒)。项目总投资6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35万元,占总投资的4%。

 

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有组织废气主要为定型废气(含天然气燃烧废气)、烧毛废气、印花废气、调浆废气、拉绒废气、污水处理恶臭气体、危险废物贮存库废气。定型废气采用负压收集,经“水喷淋+间接冷却+静电”净化系统处理后,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二级标准限值后,通过9根20米高的排气筒(DA001-DA009排放。烧毛废气采用负压收集,“水喷淋”废气净化系统处理,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二级标准限值后,通过1根20米高排气筒(DA010)排放。印花废气采用负压密闭收集,“次氯酸钠+碱喷淋”废气净化系统处理,废气中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二级标准限值后,通过4根20米高排气筒(DA011-DA014))排放。调浆废气采用负压收集,经“次氯酸钠+碱喷淋”废气净化系统处理,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二级标准限值后,1根20米高排气筒(DA016)排放。绒毛废气采用负压收集,经“布袋除尘”废气净化系统处理后,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二级标准限值后,115米高排气筒(DA017)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采用1套“生物除臭”废气净化系统处理,废气中臭气浓度、硫化氢、氨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后,通过1根15米排气筒(DA015)排放。危险废物贮存库废气采用负压收集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后,由1根20米高的排气筒(DA018)排放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未被收集的定型废气、烧毛废气、印花废气、调浆废气、磨毛等工序产生的粉尘、危险废物贮存库废气、醋酸废气,污水处理恶臭气体,逸散的制网废气、拉绒废气。通过采取自动进料装置,助剂、染料采取密闭管道输送、排液,固体物料投料采用负压投料器投料;选用与定型机等相配套的集气装置,提高集气效率;磨毛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所有污水处理设施置于污水处理车间内,产生恶臭气体的污水处理构筑物加盖密闭,负压抽吸等措施后,确保厂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新改扩建二级标准限值要求。项目氮氧化物、VOCs排放量分别不超过39.22吨/年、46.56吨/年。

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印染生产废水、软水制备系统排水和生活污水,其中印染生产废水主要包括前处理废水、染色废水、高盐染色废水,清洗废水、印花废水、制网废水、打样废水、车间设备地面冲洗废水、废气喷淋废水。前处理废水、染色废水经分质预处理后与其他前处理废水、染色废水、清洗废水、废气喷淋废水(设隔油预处理装置)、制网废水、打样废水、车间设备地面冲洗废水集中收集后,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10000立方米/日)“格栅+冷却+调节+混凝沉淀+ABR+二级AO+二沉池”处理,经处理后的废水汇入中水回用系统(10000立方米/日),再经“MCR+RO”深度处理,设备冷却水、蒸汽冷凝水与中水回用系统出水水质满足《纺织染整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471-2020)附录C相关标准要求后,中水回用系统部分出水(3200吨/日)混合设备冷却水、蒸汽冷凝水回用于生产工段,中水回用系统剩余部分废水经高级氧化处理后,与软水制备系统排水、生活污水满足《印染废水排放标准(试行)》(DB65 4293-2020)中表1(2025年12月31日前)、表2(2026年1月1日起)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及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间接排放限值及阿拉尔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纳管要求后一并排入阿拉尔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引风机、鼓风机、染色机、定型机、水泵、螺杆式空压机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先进可靠的低噪声设备,对高噪音设备安装减振垫、定期维护设备等措施,利用厂房墙体阻隔衰减,依托厂界绿化确保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该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染料、助剂、危化品材料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内包装物、定型废气治理设施产生的废油和废机油、污水深度处理产生的废过滤膜、废活性炭、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废溶剂等危险废物及废布袋、废次料、染料、助剂等普通废外包装材料、软水制备废膜、废网等一般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各类危险废物分类分区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利用处置。水处理站污泥需按照《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 298-2019)的相关要求进行固体废物属性鉴别,按鉴别结果采取相应处置措施,鉴别结果出具之前,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建设和管理危险废物暂存间。废布袋、废次料、染料、助剂等普通废外包装材料、软水制备废膜、废网等一般固体废物等一般固体废物暂存于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定期运送至固废填埋场处理。生活垃圾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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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书的批复

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

阿拉尔新鑫城市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大道以东,北侧为拌合站,南侧为阿拉尔艾特克污水处理厂,西侧为农田,东侧为开发区未开发的工业用地,占地面积74558平方米,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1°14'07.9853",北纬40°37'12.3533"。项目建设内容:新建一座5万立方米/日处理能力的印染污水处理厂,包括调节池、事故池、平流沉淀池、气浮池(设备)、水解酸化池、两级AO生化池、二沉池等主体工程,配套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生物除臭系统等辅助工程。项目总投资3524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34万元,占总投资0.664%。

 

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进水格栅渠道、调节池、污泥调理池等构筑物产生的恶臭气体。污水处理厂产生的废气经负压收集送入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废气中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均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由一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通过采取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监督机制,加强生产管理,严格工艺控制;定期维护设备,加强厂区绿化,种植绿化带,定期喷洒除臭剂;厂内的污泥,尽可能做到日产日清;污泥运输封闭进行;定期进行恶臭气体的环境监测等措施,确保厂界硫化氢、氨、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厂界浓度限值要求,甲烷排放浓度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厂区最高体积分数1%的限值要求。建设单位须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水处理》(HJ1083-2020)的相关要求,在除臭装置排气筒(DA001)上设置监测点位,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每半年监测一次;在厂界或防护带边缘的浓度最高点设置监测点位,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每半年监测一次;在厂区体积浓度最高处设置监测点位,甲烷每年监测一次。

该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为CODCr≤800毫克/升、BOD5≤200毫克/升、悬浮物≤1000毫克/升、动植物油≤1毫克/升、石油类≤1毫克/升、阴离子表面活性剂≤0.5毫克/升、总氮≤60毫克/升、氨氮≤50毫克/升、总磷≤4毫克/升、色度(稀释倍数)≤500、pH:6-9、粪大肠菌群数≤10000毫克/升、可吸附性有机卤素(AOX)≤12毫克/升、硫化物≤0.5毫克/升、苯胺类≤1毫克/升、全盐量≤3000毫克/升、六价铬≤0.5毫克/升;采用“预处理(初沉+气浮)+水解酸化+两级AO+二沉池+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滤池+臭氧催化氧化+紫外消毒”的处理工艺,处理后的出水水质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一级A标准限值要求,同时二氧化氯、总锑、全盐量满足《印染废水排放标准(试行)》(DB65 4293-2020)表2标准限值要求后,春夏秋季尾水用于芦竹灌溉,冬季非灌溉期暂存中水库中,来年用于芦竹灌溉。项目应在芦竹种植完成,确保废水可依托后方可投入运行。建设单位须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水处理》(HJ 1083-2020)的相关要求,在污水处理厂进水总管设置在线监测设施,对流量、化学需氧量、氨氮开展自动监测,并与生态环境部门在线监测平台联网,对进水口总磷、总氮每日监测一次;在废水总排放口设置在线监测设施,对流量、pH值、水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开展自动监测,与生态环境部门在线监测平台联网,悬浮物、色度每日监测一次,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总镉、总铬、总汞、总铅、总砷、六价铬每月监测一次,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粪大肠菌群数、可吸附性有机卤素(AOX)、硫化物、苯胺类、二氧化氯、总锑、全盐量每季度监测一次。项目COD、NH3-N排放量分别不超过182.5吨/年、91.25吨/年。

项目运营期的噪声主要为主要为提升泵、排泥泵、污泥回流泵、冲洗泵、鼓风机等设备噪声。通过选择先进可靠的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用厂房隔声处理;各类设备采取基础减振措施,设备设置单独基础,并加设减振垫;定期维护设备,确保设备运行状态良好;厂区鼓风机房等工作岗位进行个人防护,如佩戴耳塞、耳罩等防噪声用品。采取以上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该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有:废弃紫外线灯管、废机油、在线监测废液、化验室废液等危险废物;废包装袋、栅渣、沉砂等一般固废;气浮池产生的气浮浮渣、污泥脱水机房产生的污泥和生活垃圾。各危险废物分类分区暂存于厂区新建的1座15平方米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栅渣、沉砂池沉砂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气浮池产生的气浮浮渣、污泥脱水机房产生的污泥需按照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 298-2019的相关要求进行固体废物属性鉴别,按鉴别结果采取相应处置措施,鉴别结果出具之前,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建设和管理危险废物暂存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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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库沙新拜产业园沙雅产业园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沙雅县海楼镇博孜墩村

兵地融合发展库沙新拜产业园城镇和生态保护中心

阿克苏地区新地矿产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该项目位于沙雅县海楼镇博孜墩村西北侧3.5公里处,占地面积约3.76公顷,项目区四周均为空地。项目区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82°36′14.093″,北纬41°14′28.237″。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1座,垃圾填埋区(库容13万立方米,日处理规模36t/d)、垃圾坝、防渗系统、地下水导排系统、防洪雨水导排系统、渗滤液导排系统、渗滤液处理系统、气体收集导排系统、封场覆盖系统、防渗漏检测系统等主体工程及配套辅助设施。生活垃圾填埋场服务年限为10年,服务期满后进行封场处理。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79.2万元,占总投资的89.93%。

 

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填埋场填埋废气、渗滤液收集池产生的恶臭气体和运输及填埋作业产生的扬尘。填埋场填埋废气经“垂直导气石笼+导气管”组成的导气系统收集后进入15米高的火炬燃烧装置(DA002)燃烧后排放,废气中二氧化硫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废气中氨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渗滤液调节池产生的恶臭气体经“负压收集+UV光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气中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标准要求。通过采取填埋场周围建设绿化隔离带、堆土区篷布遮盖,设置防飞散网;渗滤液调节池采用地埋式加HDPE膜浮顶盖封闭措施,并喷洒除臭剂;填埋场定期洒水,设置防尘网,保证垃圾和覆盖土有一定湿度,减少粉尘的产生;遇大风天气减少作业面积或停止垃圾卸车、摊铺;垃圾及时填埋和覆土压实;确保垃圾运输车车体的密闭性,控制车辆运输速度,垃圾填埋过程严格执行分层、分单元的逐日覆盖制度等措施,确保废气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要求;甲烷排放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24)相关要求。

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填埋垃圾渗滤液、生活污水及洗车废水。渗滤液收集至调节池暂存后,同经隔油池处理后的洗车废水一并由渗滤液处理站(日处理量5立方米,采用预处理+两级DTRO工艺)处理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的绿化、道路清扫用水标准限值要求及《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24)表2中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的要求后,冬季由罐车拉运至沙雅县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其他季节用于垃圾填埋场洒水、降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定期由吸污车拉运至沙雅县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

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推土机、挖掘机等设备运转。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必要的消音、减振措施,降低设备噪声;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加强垃圾填埋机械的维护,定期检修,发现出现不正常运转的机械应及时更换零件保证正常运转;加强交通疏导和对运输车辆的管理,临近居民区运输道路沿线禁止鸣笛,在场区道路范围内减少鸣笛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该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杀虫剂废包装、废机油、废机油桶、隔油池油泥、废滤膜及滤芯、废UV灯管、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化粪池污泥、调节池污泥等一般固体废物以及生活垃圾。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化粪池污泥、调节池污泥脱水后返回填埋区填埋;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项目填埋区填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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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阿拉尔市红鑫源枣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标准化厂房及附属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十三团

阿拉尔市红鑫源枣业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新环众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十三团,总占地面积为41022平方米项目东侧为祥和小区一期、祥和小区二期、人才干部周转宿舍,西侧为1户居民散户,南侧为南一路社区,北侧为瑞芹农资实验基地。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东经81°29′41.935″,北纬40°38′2.051″项目建设内容为生产车间2座,设置5条红枣加工生产线,一台3t/h的燃气锅炉等主体工程及其辅助设施。项目建成后年加工红枣能力达到10万吨。项目投资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6万元,占总投资的1.27%。

 

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燃气锅炉废气、热风炉废气,厂界粉尘和食堂油烟。燃气锅炉烟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处理,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林格曼黑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中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后,通过1根20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热风炉采取低氮燃烧处理后,废气中颗粒物排放须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中二级排放限值要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二级排放限值要求,经2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厂界粉尘通过采取在风选设备尾部设置布袋除尘器,收集的杂质、粉尘经桶装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通过在生产车间顶部设置换气扇,加强车间通风换气,厂区进行绿化等措施后,厂界无组织粉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污染物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 18482-2001)中表2排放标准浓度限值要求后,由专用烟道引至厂房房顶排放。

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红枣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红枣清洗清洗废水经四级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循环使用,最终用于周边林带灌溉,生活污水和锅炉废水经防渗化粪池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 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十三团幸福镇城镇污水处理厂。

该项目噪声主要是设备噪声。通过选择先进可靠的低噪声设备,设备底部加减震坐垫,及时对设备进行保养和维修;噪声源布置在锅炉房内,同时加强门窗隔声性能;利用建筑物阻隔声波的传播等措施,厂界昼、夜间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 -2008)中2类标准限值。

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红枣分拣产生的杂质、化粪池污泥、沉淀池污泥、非离子交换树脂等一般固体废物,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杂质、化粪池污泥、沉淀池污泥、枣核暂存于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至一般固体废物填埋场填埋处理;废离子交换树脂由生产企业定期回收;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项目危废暂存间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建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送至阿拉尔市生活垃圾填埋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2025813日- 2025818日)。公告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决定申请听证。

联系电话:0997-4615723(兼传真)  

通讯地址:新疆阿拉尔市胜利大道1号

邮 编:843300

终审: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