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第一师阿拉尔市2025年下半年促消费活动实施细则》的通知
关于印发《第一师阿拉尔市2025年下半年
促消费活动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团镇(乡)经发办,师市机关各部门综合科:
《第一师阿拉尔市2025年下半年促消费活动实施细则》已经师市2025年第10次行政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加强宣传。
第一师阿拉尔市商务局
2025年8月5日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兵团加力支持消费促进和规上服务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有效激发师市各领域消费潜力和活力,制定了《实施细则》。
一、活动主题
2025年“乐享消费季 惠购阿拉尔”加力扩围促消费活动
二、活动时间
大学生电动自行车购新消费补贴时间为2025年6月15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大学生商超及农副产品促消费补贴时间为2025年6月15日至10月25日。
商超、成品油、餐饮住宿消费补贴时间为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活动商户
师市辖区内限额以上、2025年拟升限、“四下样本”商超、成品油、餐饮住宿商户(满足条件后,可按月向师市商务局申请参与活动)
四、活动内容
(一)商超消费补贴活动。在参加活动的商超消费且金额达到规定标准,对消费者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以实际消费金额为基准价,设置10元、20元、40元3个层次的补贴标准,即:消费满50元以上(不含50元,下同)立减10元;消费满100元以上立减20元;消费满200元以上立减40元。
(二)成品油消费补贴活动。在参加活动的成品油商户消费且金额达到规定标准,对消费者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以实际消费金额为基准价,设置30元、50元2个层次的补贴标准,即:消费满200元(含200元)立减30元;消费满300元(含300元)立减50元。
(三)餐饮住宿消费补贴活动。在参加活动的餐饮住宿商户消费且金额达到规定标准,对消费者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以实际消费金额为基准价,设置20元、50元、80元3个层次的补贴标准,即:消费满100元以上(不含100元,下同)立减20元;消费满200元以上立减50元;消费满300元以上立减80元。
(四)大学生电动自行车购新消费补贴活动。在师市辖区内参加电动自行车活动商家购买合格新电动自行车的塔里木大学、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塔里木理工学院学生,购车金额在1000元(含)-2000元(不含)以下的,每辆车给予300元一次性补贴,购车金额在2000元(含)以上的,每辆车给予500元一次性补贴,电动自行车购新和以旧换新不可同时享受。
(五)大学生商超及农副产品消费补贴活动。在2025年暑假前和秋季开学季,针对塔里木大学、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塔里木理工学院学生开展大学生商超及农副产品专项促消费活动。在参加大学生消费补贴商户消费即可享受满减补贴。补贴标准为:以实际消费金额为基准价,设置20元、40元、80元3个层次的补贴标准,即:消费满50元以上(不含50元,下同)立减20元;消费满100元以上立减40元;消费满200元以上立减80元。
五、领用途径
(一)商超消费补贴:消费时使用农行掌上银行APP、云上阿拉尔APP、微信支付在线买单支付时即可享受立减活动,活动期间每个消费者每月可在活动商户享受每个层次的补贴各两次。
(二)成品油消费补贴:消费时使用农行掌上银行APP、云上阿拉尔APP、微信支付在线买单支付时即可享受立减活动。活动每周周末实施,活动期间每个消费者每月可在活动商户享受每个层次的补贴各一次。
(三)餐饮住宿消费补贴:消费时使用农行掌上银行APP、云上阿拉尔APP、微信支付在线买单支付时即可享受立减活动。活动期间每个消费者每月可在活动商户享受每个层次的补贴各一次。
(四)大学生电动自行车购新消费补贴:消费时使用农行掌上银行APP、云上阿拉尔APP、微信支付在线买单支付时使用农行卡即可享受立减活动,活动期间每位消费者只能享受一次补贴。
(五)大学生商超及农副产品消费补贴:消费时使用农行掌上银行APP、云上阿拉尔APP、微信支付在线买单支付时即可享受立减活动。活动期间每个消费者每月可在活动商户享受每个层次的补贴各一次。
六、资金拨付流程
由师市商务局向师市财政局申请资金,用于促进2025年下半年各领域促消费活动。促消费补贴由商务局将资金一次性拨付至第三方,后续报账由第三方根据系统后台统计的核销金额,商户开具收据,按月向商户兑付。由第三方负责收集核销相关资料,商务局不对商户进行单独报账。
大学生电动自行车购新消费补贴活动资金由师市财政全额承担,以实际支出为准。商超、成品油、餐饮住宿、大学生商超及农副产品消费补贴活动资金由兵团财政承担70%、师市财政承担30%,活动期间由师市财政先行全额垫付,活动结束后,由师市商务局按程序将申报资料报兵团上级单位批准后,由兵团财政局一次性向师市拨付师市垫付的兵团财政补贴资金。
七、组织保障
(一)注重宣传引导。一是由党委宣传部通过电视台、广播等多种渠道对促销活动进行宣传,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平台作用,各街道办通过小区广播(喇叭)进行宣传,带动更多居民参与,营造良好消费氛围。二是组织“一月一主题”“高校开学季”等促消费活动,同时动员企业配套开展补贴活动,通过形式多样的活动宣传,积极营造消费氛围,不断提升广大群众归属感。
(二)确保资金安全。一是商务局负责对第三方平台消费券发放、使用情况进行审核,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负责,财政局做好资金保障、资金拨付等工作。二是活动结束后,由承担消费券活动的第三方出具绩效报告。
(三)强化监督管理。一是按照方案确定的内容和目标要求,商务局加强对各项促销活动的指导管理,对照促销商户承诺的促销措施进行跟踪督导、严格检查,有效防止商户在本店以市场价消费、在非正常营业时段消费等违规行为和借机虚抬商品进价、未落实让利幅度、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不法行为的发生。二是商务局督促并指导商户按照相关要求建立完整清晰的活动台账,收集并完善销售小票、销售清单(点菜单)等原始资料,活动台账保存期限为三年。如违反相关政策,将追回补贴资金;情节严重者,依法依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八、附则
(一)此实施细则执行时间为2025年6月15日至2025年12月31日。原《第一师阿拉尔市2025年成品油及商超促消费活动实施细则》(师市消费专班发〔2025〕2号)、《第一师阿拉尔市2025年餐饮促消费活动实施细则》(师市消费专班发〔2025〕3号)、《第一师阿拉尔市2025年第二轮商超促消费活动实施细则》(师市商务发〔2025〕21号)自行废止。如遇国家或兵团政策调整,师市商务局适时对本政策进行修订。
(二)汽车购新补贴继续执行《第一师阿拉尔市2025年汽车消费补贴活动实施方案》(师市消费专班发〔2025〕1号)和《第一师阿拉尔市2025年加力支持汽车消费活动实施细则》(师市商务发〔2025〕19号)政策。汽车报废补贴继续执行兵团商务局等10部门《关于做好2025年兵团加力扩围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兵商务字〔2025〕13号)政策。汽车置换更新,家电、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手机等3C产品购新,家装焕新根据兵团政策调整暂停执行,待兵团政策明确后按兵团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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