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洗涤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方案
一、抽样方式
(一)抽样领域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手洗餐具用洗涤剂、衣料用液体洗涤剂产品生产领域和流通领域。
(二)抽样型号或规格
本次抽查的手洗餐具用洗涤剂产品无型号规定;衣料用液体洗涤剂在产品标准中分为洗衣液、丝毛洗涤液、衣领袖口预洗剂。
(三)样品要求
被抽查产品数量和抽样过程要求详见表1。
表1 抽查产品数量要求及抽样过程要求
序 号 | 产品 | 检验样 品数量 | 备用样 品数量 | 抽样过程要求 |
1 | 手洗餐具用洗涤剂 | 不小于0.5kg(L) | 不小于0.5kg(L) | 样品在受检企业的待销产品中随机抽取。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骰子或扑克牌等方法产生,具体操作见GB/T 10111-2008 《随机数的产生及其在产品质量抽样检验中的应用程序》标准要求。 |
2 | 衣料用液体洗涤剂 | 不小于0.5kg(L) | 不小于0.5kg(L) | 样品在受检企业的待销产品中随机抽取。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骰子或扑克牌等方法产生,具体操作见GB/T 10111-2008 《随机数的产生及其在产品质量抽样检验中的应用程序》标准要求。 |
(四)抽样形式
在流通领域抽样时,原则上同一个受检单位可抽取不超过3个不同生产单位的产品。
在生产领域抽样时,原则上在同一个受检单位(被委托方)不得抽取超过3个生产单位(委托方)的产品。每个生产单位(委托方)仅抽取1个规格型号的产品。
随机抽取样品应为同一生产企业生产的同一规格、同一批次,且包装完好的瓶装、桶装或袋装产品。
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随机数骰子或扑克牌等方法产生。
外包装开封、破损产品、试制品及其他不在本次抽查范围内的产品不抽。
(五)检验样品获取方式
检验样品和备用样品以购买方式获取。
抽取样品的单价按照该产品的出厂价核算,样品数量按实际抽取的样品质量核算;没有标价的,以同类产品的市场价格为准。
二、企业生产规模划分
在生产领域抽查时,企业规模按照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划分,见表2。在流通领域抽查时,对企业不做规模划分。
表2 企业生产规模划分方法
行业名称 | 指标名称 | 计量 | 大型 | 中型 | 小型 | 微型 |
工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40000 | 2000≤Y<40000 | 300≤Y<2000 | Y<300 |
注: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三、产品管理情况
本次抽查的手洗餐具用洗涤剂是国家工业生产许可证管理产品,洗衣液不属于国家工业生产许可证管理产品。
四、抽查产品的标准体系状况
本次手洗餐具用洗涤剂产品执行标准为GB/T 9985-2022,该标准于2025年1月1日实施,标准中规定了手洗餐具用洗涤剂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由表面活性剂和助剂等配方生产的手洗餐具用洗涤剂。其它产品标准近年来未发生变更。
五、样品处置
(一)封样
抽样人员和受检单位代表检查所抽样品封样无误后,在封条上签字确认,并注明抽样日期,封条贴于盛装样品容器密封处。一份样品作为检验样品,另一份样品作为备用样品,并在封条上注明。
(二)样品携带
抽取的样品由抽样人员携带至检验机构。将所抽检验样品及备用样品以及该样品抽样单等送达指定检验机构,应确保样品的物理、化学性状不被破坏。检验前,不能打开样品或对样品进行分装。如产品包装或说明书等标明特殊储存或运输要求的,样品应按要求处置。
样品到达检验机构后,样品接收人员检查样品封样及外包装情况完好性。
(三)现场取证
对抽查样品状态、产品库存及其他可能影响抽查结果的情形,采用抽样记录仪或其他合适方式进行现场取证,并将影像记录保留24个月。
(1)企业外观照片,若企业悬挂厂牌或店名的,应包含在照片内;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照片;对依法实施行政许可、市场准入和相关资质管理的产品,还应包括其资质证书照片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抽样人员从样品堆中取样照片,应包含有抽样人员和样品堆信息(可大致反应抽样基数);
(4)抽样人员应对抽样现场、样品储藏环境以及库存样品数量进行视频或拍照记录;
(5)从不同部位抽取的含有外包装的样品照片(照片上可基本反映产品信息);
(6)必要时打开外包装查验样品完好性,拍摄样品外观(正面、侧面等角度)、标识或铭牌、合格证、随机部件等照片;
(7)封样完毕后,所封样品摆放整齐后的外观照片和封条近照;
(8)同时包含所封样品、抽样人员(两名)和被抽查企业人员的照片;
(9)受检单位相关人员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复查抽样单》上确认签字的照片;
(10)每家企业至少拍摄清晰照片9-10张;
(11)抽样工作实施过程,如采用全程视频,则无需拍照,只需在上述节点保证清晰画面即可。
六、检验应注意的问题
检验过程及数据处理应严格按照标准规定执行;在收到样品时,样品接收人员应对样品状态及封样状态进行确认,如样品状态异常,且可能会影响检测结果时,应查明原因并及时向任务委托方汇报情况。
七、工作分工
抽查任务情况见表3。
表3 抽样检验工作分工
抽样机构 | 招商新疆质量检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计划批次数 | 餐具用洗涤剂5批次、衣料用液体洗涤剂2批次 |
检验机构 | 招商新疆质量检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计划批次数 | 餐具用洗涤剂5批次、衣料用液体洗涤剂2批次 |
八、进度要求
根据监督抽查工作进度要求,任务分工以及各阶段工作的时间节点见表4。
表4 抽样检验工作进度要求
时间安排 | 工作安排 |
任务部署后5日内 | 抽样前准备工作 |
以任务部署文件为准 | 实施抽样 |
整体抽样工作结束后的1个检验完成周期内 | 实施检验 |
检验工作完成5日内 | 检验报告及结果通知发放 |
以具体文件及合同评审要求为准 | 结果上报 |
九、其他注意事项
(一)本次监督抽查抽样方法、检验依据、检验项目、判定规则按《2025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洗涤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执行。
(二)本次监督抽查抽样过程需进行影像记录。
(三)实行抽、检工作分离工作模式,抽样人员不参与检验工作。
十、结论用语
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符合××标准,依据《2025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洗涤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判定为未发现不合格。
经抽样检验,××项目不符合××标准,依据《2025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洗涤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判定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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