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第一师阿拉尔市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项目鉴定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
为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鼓励企业开展研究开发活动,规范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执行,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国科发政〔2017〕211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经征求各有关单位、部门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形成了《第一师阿拉尔市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项目鉴定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7个工作日,自2025年6月30日至7月8日,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讨论研究,并提出建设性意见。有关单位和人士可以在上述规定时间内,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
一、电子邮件:626879279@qq.com
二、邮寄地址:阿拉尔市军垦大道西1072号师市科技局收(请在信封上注明“办法意见征集”字样)
联系人:牛静,联系电话:4663106
附件:第一师阿拉尔市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项目鉴定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师阿拉尔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6月30日
终审: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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