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新闻中心>通知公告>详细内容

遗失(灭失)声明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2-18 16:04:31 浏览次数: 【字体:

因保管不善,将农一师国用(2013)010211645、阿拉尔市房权证7字第2014016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私房产权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私房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终审: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