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振兴路建设项目区域房屋及地上附着物征收评估机构公开邀请公告
因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和道路建设等公共利益需要,拟对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振兴路项目所涉十团十七连区域部分房屋及地上附着物实施征收。依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的规定,为确保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取的公平及房屋价值评估结果的客观、公正,现将该项目房屋征收评估机构报名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估机构的选择程序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规定的评估机构自愿报名。
2、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将符合资质要求的,并已报名参与的评估机构名单列表公布,报名的评估机构须将报名资料整理成册,供征收区域的居民查阅。由居民通过协商、投票表决、随机抽取等方式选择一家评估机构。
二、评估机构报名的资格要求
1、公司形式的评估机构,应当有八名以上评估师和两名以上股东,其中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从业经历且最近三年内未受停止从业处罚的评估师。
2、合伙形式的评估机构,应当有两名以上评估师;其合伙人三分之二以上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从业经历且最近三年内未受停止从业处罚的评估师。
3、必须具备房地产评估相关资质,并具备从事过征收类评估业务。
4、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无行政及主管部门的处罚记录。
三、评估机构报名程序
1、报名需提供的资料: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地址及联系方式;②房地产估价资质证书;③本企业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名单及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④近两年房地产估价从业行为及主要业绩,曾接受的类似规模拆迁评估委托合同或委托书一份(复印件);⑤依法独立开展房屋价值评估业务的承诺;⑥法人代表证明;⑦法人委托书;⑧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确定的承担房地产估价业务收费标准。
2、报名资料的审查:上述列明是复印件的资料,需提供原件作现场复核,不按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及不提供上述8项报名资料的,不受理报名。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并提交资料
4、报名时间: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6日北京时间19时截止。受理登记时间:每天上午10:00-13:00,下午16:00-19:00。
5、报名地点: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服务局
6、报名联系人及电话:韩宇 0997-4688612
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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