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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师阿拉尔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关于新疆兵团第一师阿拉尔2GW光伏基地项目(一期)220kV送出线路工程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7-10 16:15:48 浏览次数: 【字体: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关于新疆兵团第一师阿拉尔2GW光伏基地项目(一期)220kV送出线路工程

一团、二团

阿拉尔汇南能源有限公司

新疆天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为:新建220千伏升压站一座,规划4台240MVA主变,规划1回220千伏送出现接入阿克苏750千伏扁脑袋南站,送出线路长54.5km,

该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施工扬尘和施工车辆尾气、施工机械废气。通过采取施工区域设置围栏;施工器械、建筑材料按固定场分类停放和堆存;进场道路和施工场地洒水抑尘,避免在大风天气进行土地开挖和回填作业,加强施工管理,物料运输采用带篷布的汽车运输等措施后可有效抑尘。

该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是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冲洗废水、塔基养护废水和生活废水。生活污水依托光伏区环保厕所,送出线路施工生活污水依托农户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冲洗废水、塔基养护废水用于道路洒水降尘。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为升压站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及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须满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 654275-2019)表2中A级标准要求后,用于灌溉周边荒漠植被。

该项目施工期噪声源主要是推土机、载重货车、挖掘机等运行产生噪声。通过合理布置施工现场及施工时段,以减轻施工噪声的影响;积极采取各种降噪措施,如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养护,闲置设备应立即关闭;按操作规范操作机械设备,减少碰撞噪声,对工作人员进行环保方面教育等措施能有效降低噪声的产生和传播。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该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弃土弃渣、施工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施工期间渣土尽量在场内周转,余土用于场地平整;施工建筑垃圾交由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变压器油、废铅酸蓄电池等危险废物,磷酸铁锂电池等一般固体废物及生活垃圾。废铅酸蓄电池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项目危废暂存间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建设,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相关要求;废变压器油泄漏后排入事故油池,均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磷酸铁锂电池交由厂家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5个工作日(2024年711- 2024年717日)。公告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决定申请听证。

联系电话:0997-4615723(兼传真)  

通讯地址:新疆阿拉尔市胜利大道1号

编:843300


终审: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