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师阿拉尔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阿拉尔市渝茂塑业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PVC管材项目(重新报批)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阿拉尔市渝茂塑业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PVC管材项目(重新报批) | 六团职工创业园 | 阿拉尔市渝茂塑业有限公司 | 阿克苏律天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建设内容:新增5条PVC管材生产线;项目建成后:生产线增至10条,年生产PVC管材3000吨。 | 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有:原料投料、混料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破碎、磨粉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挤出熔融产生的有机废气及食堂油烟。原料投料、混料、破碎、磨粉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软帘+布袋除尘器”处理,废气中颗粒物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后由一根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挤出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软帘+喷淋箱+UV光氧化催化+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氯化氢和非甲烷总烃排放均须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后由一根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厂界颗粒物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氯化氢、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须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9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表A.1厂区内VOCs的排放要求;食堂安装油烟净化器,食堂油烟经处理后须满足《饮食也油烟标准排放》(GB 18483-2001)中表2排放标准浓度限值要求后,由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 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是:冷却水、食堂废水和生活污水。冷却水循环使用;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与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9-1996)三级标准后,由阿拉尔市双城镇城新物业有限公司运至六团污水处理厂处理。 项目运营期的噪声源主要为挤出机、破碎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及车辆运输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先进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合理布局、建筑隔声、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等措施能有效降低噪声的产生和传播。项目建成运行后厂界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该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有: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不合格产品及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废旧滤袋、隔油池废油、化粪池污泥等一般固废和喷淋废水、废机油、废活性炭、废油桶、废含油抹布和手套、喷淋废液、废UV灯管等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不合格产品及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废旧滤袋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废旧资源回收公司回收利用;隔油池委托废油脂公司清理处置;化粪池污泥由双城镇城新物业有限公司通过罐车清运处置。喷淋废水、废机油、废活性炭、废油桶、废含油抹布和手套、喷淋废液、废UV灯管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建设,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相关要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阿拉尔市双城镇城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统一清运至第一师六团城镇垃圾填埋场。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7月2日- 2024年7月8日)。公告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决定申请听证。
联系电话:0997-4615723(兼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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