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师阿拉尔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军垦110千伏输变电建设工程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军垦110千伏 输变电建设工程 | 经济技术开发区 | 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局 | 成都新环众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新建铁塔42基,双回路杆塔38基,单回路杆塔4基。 | 该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塔基基础养护废水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塔基基础养护废水自然蒸发;变电站施工场地设置临时化粪池,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定期清运处理。施工结束后拆除临时化粪池,并平整土地。 该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搅拌机、推土机、挖掘机、升降机等机械噪声及物料运行车辆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使用减振座垫与隔声装置;合理安排高噪声施工作业的时间,严格控制强噪声施工机械的作业时间;加强现场运输车辆出入的管理,车辆进入现场禁止鸣笛;不得随意扔、丢、抛、倒,减少金属件的碰击声;厂区种植绿化隔离带等措施能有效降低噪声的产生和传播。项目建成运行后厂界昼间、夜间噪声值均需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69-2008)中3类标准要求。 该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建筑垃圾、施工弃土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施工建筑垃圾优先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由施工单位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堆存;临时土方用于塔基基础回填或运至临近低洼处平整处理;车辆运输散装物料时须加盖篷布,避免沿途漏撒;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施工结束后拆除各种临时施工设施,并及时平整土地。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废变压器油、废铅蓄电池由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置,不在厂区暂存,转移过程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方法》执行。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6月28日- 2024年7月4日)。公告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决定申请听证。
联系电话:0997-4615723(兼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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