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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师阿拉尔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阿克苏阿拉尔750千伏变电站220千伏送出工程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6-18 19:35:25 浏览次数: 【字体: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阿克苏阿拉尔750千伏变电站220千伏送出工程

九团、十团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阿克苏供电公司

新疆鼎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为:新建杆塔126基;新建3个线路工程总长40.8 km,其中纺织工业园~阿拉尔220kV变π入阿拉尔750kV变220kV线路工程总长21.4 km、阿拉尔750kV变~纺织工业园变π入军垦变220kV线路工程总长13 km、海楼~阿拉尔π入阿拉尔750千伏变电站220千伏线路工程总长6.4 km。

该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汽车运输材料以及基础开挖过程中产生的扬尘。通过加强对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的管理,保持道路清洁,管控料堆和渣土堆放,防止扬尘污染;对易起尘的临时堆土、运输过程中的土石方等采取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苫盖,施工面集中且有条件的地方宜采取洒水降水,减少易造成大气污染的施工作业;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施工现场禁止将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就地焚烧等措施后可有效降尘。

该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是塔基基础养护废水、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施工期间不在施工场地冲洗施工车辆及施工机械;施工现场使用带油料的机械器具,应采取措施防止油料跑、冒、滴、漏,防止对土壤和水体造成污染。

该项目施工期噪声源主要是车辆运输、基础开挖、架线施工中各种机具的设备噪声等。通过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加强线路沿线声环境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震;遵守作业规定,减少碰撞和人为噪声等措施能有效降低噪声的产生和传播。项目建成运行后厂界昼间、夜间噪声值均须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相应标准要求。

该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废弃的建筑材料包装、施工辅助材料及少量损坏的建筑材料、撒漏建筑材料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施工期产生的土石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集中收集,按有关规定定期清运处置,施工完成后及时做好迹地清理工作;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就近的生活垃圾收集系统统一处理;包装袋由施工单位统一回收,综合利用;施工弃土就地平整垫高;施工完成后及时对扰动地表进行平整恢复,以减少水土流失;该项目拆除工程产生的钢材、导线、金具和绝缘子等堆放在塔基施工基地,施工完成后交由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阿克苏供电公司物资回收部门进行回收综合利用,不得随意丢弃及堆放。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619- 2024年626日)。公告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决定申请听证。

联系电话:0997-4615723(兼传真)  

通讯地址:新疆阿拉尔市胜利大道1号

编:843300


终审: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