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师阿拉尔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十六团医院建设项目等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件编号 | 审批时间 | 批文链接 |
1 | 关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十六团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师市环审〔2024〕13号 | 2024.5.20 | |
2 | 关于塔里木河第一师阿拉尔市城区段防洪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师市环审〔2024〕14号 | 2024.5.20 |
公告期为2024年5月21日至2024年5月29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97-4615723(兼传真)
通讯地址:新疆阿拉尔市胜利大道1号
邮 编:843300
终审: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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