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师阿拉尔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塔里木河第一师阿拉尔市城区段防洪工程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塔里木河第一师阿拉尔市城区段防洪工程 | 阿拉尔市 | 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 | 阿克苏地区新地矿产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建设内容:新建防洪堤坝共计4座,总长11.819 km (左岸长度9.504 km,右岸长度2.315 km)和交通桥2座、附属低堰桥和防汛道路等主体设施及配套附属设施。 | 该项目施工期的废气主要是施工扬尘、燃油废气。项目采取封闭施工方式,施工场地、施工道路扬尘采取洒水和及时清扫的抑尘措施;控制运输车辆装载量,规划运输车辆运输线路及时间,施工车辆采取遮盖、密闭措施,防止物料散落形成尘源;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加强路面养护。 该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是机械修理含油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场地设置临时隔油沉淀池,机械保养、车辆清洗废水集中收集并排入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道路降尘;施工营地设置环保厕所,用于生活污水的收集处理,定期由吸污车收集外运至阿拉尔市污水处理厂处理。施工结束后,拆除临时沉淀池、环保厕所,并平整土地。 该项目施工期噪声源主要是施工开挖、碎石料粉碎、混凝土浇筑等施工活动中的机械运行、车辆运输等产生的噪声。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维修、管理,加装减振机座与隔音装置,禁止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后该项目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69-2008)中2类标准。 该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施工弃土弃渣、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及少量的废油泥。优化施工组织和土石方调配施工弃土及时用于防洪堤背坡低洼地平整;生活垃圾经施工营地垃圾桶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阿拉尔市垃圾填埋厂;废油泥统一收集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5月14日- 2024年5月19日)公告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决定申请听证。
联系电话:0997-4615723(兼传真)
通讯地址:新疆阿拉尔市胜利大道1号
邮 编:84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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