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胡杨河滨水公园禁止露天烧烤的公告
为维护公园广场环境秩序,努力打造整洁、优美、舒适、安全的休闲娱乐环境,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胡杨河公园范围内各类广场、道路、绿地等区域,严禁从事用火、用电、用气等存在安全隐患、易导致地面油污污染的各类露天烧烤、聚餐、野炊活动。
2.各流动烧烤摊主如需摆摊设点请前往就近疏导点有序经营。
师市城市管理局将就相关问题持续开展执法检查行动,及时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特此公告。
师市城市管理局
2024年7月12日
终审: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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