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燃气波纹软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方案
一、抽样方式
(一)抽样领域
燃气波纹软管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行政区流通领域内抽取。
(二)抽样型号或规格
产品种类:燃气波纹软管。样品抽取流通领域中同一原料配方、同一型号规格、同一批次产品。抽样基数满足抽样数量即可。
燃气波纹软管产品的抽样数量见表1。
表1 抽样数量
序号 | 产品标准代号 | 产品名称 | 抽样数量 | |
1 | GB/T 26002-2010 | 燃气输送用不锈钢波纹软管及管件 | 软管 | 从1卷样品中抽取12米,其中6米作为检验样品,另6米作为备用样品。 |
软管组合件 | 抽取样品6根,其中3根作为检验样品,另3根作为备用样品。 | |||
2 | CJ/T 197-2010 | 燃气用具连接用不锈钢波纹软管 | 抽取样品6根,其中3根作为检验样品,另3根作为备用样品。 | |
3 | GB/T 41317-2022 | 燃气用具连接用不锈钢波纹软管 | 抽取样品6根,其中3根作为检验样品,另3根作为备用样品。 |
(三)抽样形式
在销售企业待销的产品中随机抽取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或以其他形式标明合格的产品。
随机数使用随机数表方法产生。
(四)检验样品获取方式
检验样品和备用样品付费购买。
二、产品管理情况
燃气波纹软管产品未实施生产许可证、强制性认证等市场准入管理。
三、抽查产品的标准体系状况
此次抽查涉及产品标准见表2。
表2 涉及的产品标准
序号 | 产品标准代号 | 产品标准名称 | 产品标准发布日期 |
1 | GB/T 26002-2010 | 燃气输送用不锈钢波纹软管及管件 | 2011-01-10 |
2 | CJ/T 197-2010 | 燃气用具连接用不锈钢波纹软管 | 2010-05-18 |
3 | GB/T 41317-2022 | 燃气用具连接用不锈钢波纹软管 | 2022-03-09 |
四、样品处置
(一)样品包装
抽取样品应有适宜的二次包装,并加贴封条防拆封,并由抽样人员和被抽样受检单位在封条上签字确认,封样后全方位拍照留存。运输、存储过程中应平整堆放,防止污损、撞击,不得受潮、雨淋和曝晒。
(二)封样
抽样人员封样时,应当有防拆封措施,以保证样品的真实性。检验用样品及备用样品应分别封样,检验样品和备用样品由抽样人员寄、送至指定的检验机构。
(三)样品检查
检测机构在样品接收时应查验封条是否完好,包装是否损坏,如发现包装破损,应及时确认样品损坏情况,检查是否影响检测工作,并做好记录。
(四)现场取证
应对抽样现场、贮存环境、样品标识、库存数量等进行拍照或摄像记录。对抽查样品状态及其他可能影响抽查结果的情形,采用拍照方式进行现场取证,并将照片保留24个月。现场取得的证据应包括(但不限于):
(1)企业外观照片,若企业悬挂厂牌或店名的,应包含在照片内;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照片;对依法实施行政许可、市场准入和相关资质管理的产品,还应包括其资质证书照片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抽样人员从样品堆中取样照片,应包含有抽样人员和样品堆信息(可大致反应抽样基数);
(4)抽样人员应对抽样现场、样品储藏环境以及库存样品数量进行视频或拍照记录;
(5)从不同部位抽取的含有外包装的样品照片(照片上可基本反映产品信息);
(6)必要时打开外包装查验样品完好性,拍摄样品外观(正面、侧面等角度)、标识或铭牌、合格证、随机部件等照片;
(7)封样完毕后,所封样品摆放整齐后的外观照片和封条近照;
(8)同时包含所封样品、抽样人员(两名)和被抽查企业人员的照片;
(9)受检单位相关人员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复查抽样单》上确认签字的照片;
(10)每家企业至少拍摄清晰照片9-10张;
(11)抽样工作实施过程,如采用全程视频,则无需拍照,只需在上述节点保证清晰画面即可。
五、检验应注意的问题
样品检验按照《2024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燃气波纹软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执行。
燃气波纹软管产品采取抽检分离,抽样人员不得参与检验工作。
六、工作分工
按照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市场监督管理局文件实施抽样检验工作,抽查任务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承担。(见表3)
表3 抽样检验工作分工
抽样机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
计划批次数 | 2 |
检验机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
计划批次数 | 2 |
七、进度要求
根据任务要求,明确各阶段工作的时间节点。(见表4)
表4 抽样检验工作进度要求
时间安排 | 工作安排 |
任务部署后5日内 | 抽样前准备工作 |
以任务部署文件为准 | 实施抽样、样品寄送 |
整体抽样工作结束后的1个检验完成周期内 | 实施检验 |
检验工作完成5日内 | 检验报告及结果通知发放 |
检验工作完成7日内 | 结果材料汇总和总结上报 |
八、其他注意事项
本次监督抽查抽样方法、检验依据、检验项目、判定规则按《2024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燃气波纹软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执行。
结论用语:
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符合xxxx标准,依据《2024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燃气波纹软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判定为未发现不合格。
经抽样检验,xx项目不符合xxxx标准,依据《2024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燃气波纹软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判定为不合格。
九、附件
附件: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复查抽样单
编号:
任务来源 | 任务类别 | |||||||
受检单位 | 单位名称 | |||||||
电商平台 | ||||||||
单位地址 | ||||||||
单位所在地 | £城区 □城乡结合部 □乡镇 | |||||||
法人代表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生产单位(或供货单位) | 单位名称 □生产/□标称 | |||||||
单位地址 | ||||||||
法人代表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企业规模 | 从业人员数(个) | 营业收入(万元) | 产量 | |||||
经济类型 | ¨私营(含个体)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企业 | |||||||
受检产品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
生产日期/批号 | 商标 | |||||||
抽样数量 | 检样数量: 备样数量: | 备样封存地点 | □受检单位 □检验机构 | |||||
产品等级 | 标注执行标准/技术文件 | |||||||
抽样基数/批量 | 销售单价 | |||||||
抽样日期 | 封样状态 | |||||||
进货量 | 存货量 | 销售量 | ||||||
产品认证情况 | ¨工业产品生产证; ¨QS;¨CCC;¨其他 | 证书编号 | ||||||
发票/收据号码 | 商品条码 | |||||||
抽样地点 | □生产领域 (□生产企业成品库 □生产企业成品堆场 □其他 ) □流通领域 (□集贸市场 □专业市场 □商场 □超市 □专卖店 £小商铺 £电商 £其他 ) | |||||||
抽样机构 | 机构名称 | 机构地址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传真 | 电子邮箱 | |||||||
备注(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企业确认:所抽产品为境内生产、销售且企业自检合格的待销产品。
| ||||||||
受检单位对上述内容无异议。 受检单位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生产单位对上述内容无异议。 生产单位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抽样人员(签名): | ||||||
抽样机构(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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