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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法律意识 远离违法犯罪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3-22 10:51:26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强化警示教育,坚决遏制酒驾醉驾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319,一团开展“提高法律意识,远离违法犯罪”法治警示教育专题讲座,为广大党员干部上了一堂生动的教育警示课。

  一团党委常委、纪委书记张丽艳出席活动,团十三届纪委委员,机关五办一局、事业单位六大中心负责人、基层单位党支部书记、纪检委员聆听讲座。

  此次讲座邀请了沙井子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石悦美授课。讲座中,石悦美以“提高法律意识,远离违法犯罪”为主题,结合自己多年的工作经验和身边的典型事故案例,向大家详细讲解了酒精对驾驶的危害、酒驾与醉驾的处罚法规 、酒驾与醉驾的标准、醉驾对公职人员的影响、认罪的相关规定等方面的内容,着重分析了“酒驾”、“醉驾”的法律成本、经济成本、家庭成本及其他成本,深刻剖析了“酒驾”、“醉驾”的代价,警醒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的危害性,以案为戒,时刻严守党纪国法防线,紧绷纪律之弦,当好文明守法驾驶人。

  通过讲座,不仅使广大党员干部对交通安全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也更深刻地认识到酒醉驾犯罪行为的危害性,起到了良好的教育警示作用。大家纷纷表示,通过警示教育,对“酒驾”、“醉驾”的严重性和危害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了法律法规意识和安全行车意识,时刻将酒后驾车的危害牢记于心,自觉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沙井子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石悦美说:“今天的讲座主要是宣传关于醉驾的法律规定,让广大党员干部提高法律意识,不踩红线底线,以达到广大党员干部严格要求自己,共建和谐安定的辖区的目的。”

  新黄宫社区党支部书记赵周乾说:“通过今天这个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使我进一步深刻认识了饮酒对个人、家庭及社会的危害,回去后,我们要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做到‘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

  随后,纪委副书记胡明玲领学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和《兵团党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的意见》,并观看了警示教育片《利剑高悬 警钟长鸣》。

  张丽艳要求,全团党员领导干部要从酒驾醉驾典型案例和警示教育片中吸取教训,充分认识酒后危险驾驶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切实做到依法驾驶、文明驾驶、安全驾驶,坚决杜绝酒驾醉驾行为的发生。要坚定理想信念,加强自我约束,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严肃的政治态度,要举一反三,警钟长鸣,坚决消除侥幸心理和特权思想,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切实做到对自己、对家庭、对社会、对组织负责。( 图妮萨姑丽 刘珂)


终审:一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