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市基层法治建设又添新力量——青松路街道司法所正式进入街道开展司法行政工作
2021年11月23日,青松路街道司法所进入青松路街道阳光社区正式开展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按照司法行政机关外观标识规范要求,高标准打造的青松路街道司法所设有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及人民调解室、社区矫正宣告室、心理咨询室、档案室、图书室等功能室,硬件设施达到兵团一级司法所标准。司法所作为司法行政机关的最基层单位,是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第一道防线,是普法依法治理的基层阵地,是国家刑罚执行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共法律服务的群众窗口。青松路街道司法所将紧跟时代发展需要,紧扣司法行政主题,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供优质公共法律服务、推动法治宣传多样化等工作为抓手,深入了解人民群众需求,把服务送到群众的家门口、手里面、心坎上,充分发挥好司法行政的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作用,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据了解,自2019年以来,为大力推进师市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强化基层司法行政管理,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师市司法局积极争取,多方协调,先后成立了金银川路街道司法所、幸福路街道司法所,加上现有的青松路街道司法所,实现“一街道一司法所”全覆盖,为基层司法行政更好的服务师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师市法治建设奠定了良好的法治基础。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