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师阿拉尔市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协调会 联合打击冷光烟花和“钢丝棉烟花”生产运输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查处打击涉及冷光烟花和“钢丝棉烟花”生产运输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的通知》要求,第一师阿拉尔市召开安全生产协调会就联合查处打击涉及冷光烟花和“钢丝棉烟花”生产运输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专题部署,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王玉华主持会议并讲话,党委网信办、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分管负责人及阿拉尔消防救援大队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冷光烟花和“钢丝棉烟花”的危险性,运用广播、微信群、QQ群、公众号、政务网等新闻媒体,加强冷光烟花、“钢丝棉烟花”的常识性宣传,强化源头管控,科普安全风险,加大事故警示教育力度,增强职工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
会议要求,各部门要深入研判冷光烟花和“钢丝棉烟花”生产、运输、经营等环节安全风险,主动担责,密切配合,紧盯石材、木材打磨,汽车修理抛光等行业,全面排查,摸清底数。网信部门要开展“净网”行动,加强网络监控,督促网络平台运营商清除冷光烟花、“钢丝棉烟花”宣传视频、营销广告等信息;工信部门要摸清辖区生产经营单位生产、使用、储存钢丝棉情况,加强日常监管;商务部门要督促寄递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依法打击邮寄冷光烟花和“钢丝棉烟花”行为;公安、应急管理部门要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严格冷光烟花监管,按照易燃危险物品加强钢丝棉管理,严厉查处违规燃放冷光烟花和“钢丝棉烟花”的行为,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运输企业安全管理,严肃查处违规运输冷光烟花和“钢丝棉烟花”的行为。
会议强调,即日起,辖区生产经营单位未经许可严禁经营、运输冷光烟花;实体店面和网络平台目前在售的“钢丝棉烟花”全部下架,严格实行禁售、禁燃、禁寄、禁运“四禁”措施。同时,对于工业生产和居民生活的钢丝棉,要保障正常生产供应,防止简单化、“一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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