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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示《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和以工代赈任务)文件及绩效目标表》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5-12-12 18:00:54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公示《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

振兴补助资金文件及绩效目标表

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管理,落实资金项目管理各环节的公示公开要求,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现将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文件及绩效目标表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1212日至20251222日。公示期间,如发现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联系单位:第一师阿拉尔市财政局,联系人:蒋娟,联系电话:0997-4612552。国家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序号

文件号

文件标题

1

师市财农发[2025]70

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和以工代赈任务)预算的通知


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

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和

以工代赈任务)预算的通知

 

四团、五团:

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兵财农202584号)现下达你单位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356万元,其中:少数民族发展任务1086万元、以工代赈任务270万元。分配方案及项目名称详见附件1该项资金列入2025年政府收入科目“110023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分类:“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支出管理方式:“1113102-上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一般转移支付”三保标识:[0]非三保支出”

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资金管理,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或改变资金用途,确保专款专用。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要求,在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资金明细表

2.绩效目标表

 

 

                   第一师阿拉尔市财政局

                             20251212

 

 


附件1

资金明细表

序号

单位

项目名称

金额(万元)

1

四团

6N001+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第一师四团果蔬包装制品厂建设项目

800

2

五团

6N001+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第一师五团3个集体所有制连队土地整治建设项目

286

3

四团

6N001+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第一师四团2026年以工代赈11连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70


附件2-1

绩效目标表

2026年度)

项目名称

6N001+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第一师四团果蔬包装制品厂建设项目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芦中山18290608141

主管部门

一师党委统战部

实施单位

四团城镇和生态保护中心

资金情况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800

    其中:财政资金

800

          其他资金

0




新建标准厂房1419㎡,库房1046㎡,及配套消防泵房,围墙、大门等附属设施,为少数民族聚居连队每年增收10万元。补齐四团果蔬包装的缺陷,不断延伸产业链,搭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平台,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就业机会,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数量指标

建设标准厂房面积

≥1400㎡

建防护棚亩数

≥1000㎡

质量指标

项目验收合格率

100%

时效指标

项目开始时间

2026年3月

项目完工时间

2026年9月

项目完工及时率

100%

项目建设期限

7个月

成本指标

工程费用

≤750万元

其他费用

≤10万元

基本预备费

≤40万元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增加连队集体经济收入

≥10万元/年

社会效益指标

改善项目区生产生活条件

有效改善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有效铸牢

受益人口数/户数

≥300人

可持续影响指标

项目持续发挥作用年限

≥15年

满意度
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项目区群众满意度

≥95%


绩效目标表

2026年度)

项目名称

6N001+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第一师四团2026年以工代赈11连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芦中山18290608141

主管部门

师市发改委

实施单位

四团农业和林业草原中心

资金情况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300

    其中:财政资金

270

          其他资金

30




目标1:计划新建晾晒场面积7400平方米,翻新晾晒场面积3300平方米。预计设置公益性岗位数1个,发放劳动报酬总额135万元,吸纳本地务工人数85人,带动群众人均增收1.5882万元,使农业基础设施得到有效改善。
目标2:充分带动农村劳动力参与建设,实现就近就业增收。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数量指标

新建晾晒场面积

≥7400平方米

翻新晾晒场面积

≥3300平方米

质量指标

项目验收合格率

100%

实施单位资质达标率

100%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及时率

100%

资金支付及时率

100%

项目计划开始时间

2026年3月

项目计划完工时间

2026年11月

成本指标

工程费用

≤252.3万元

其他费用

≤34.24万元

基本预备费

≤13.46万元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发放劳动报酬总额

≥135万元

带动群众人均增收

≥1.5882万元

社会效益指标

吸纳本地务工开展劳动技能培训人数

≥85人

可持续影响指标

团场农村基础设施条件得到改善

持续改善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参与务工群众满意度

≥95%

附件2-2

附件2-3

绩效目标表

2026年度)

项目名称

6N001+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第一师五团3个集体所有制连队土地整治建设项目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兰建民15299576690

主管部门

一师党委统战部

实施单位

五团维稳综治中心

资金情况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286

    其中:财政资金

286

          其他资金

0




在五团3连、10连、11连等3个集体所有制连队实施2000亩碎片化土地整治,包含土地平整、滴管及配套设施等。项目建成解决3个集体所有制连队土地碎片化,产业结构薄弱,传统种植模式效益低下等问题,有利于提高规模化种植效应。增进各族群众的“五个认同”,促进各族群众相互融合,使职工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项目建成受益人民群众200余户。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数量指标

土地整治面积

≥2000亩

质量指标

项目验收合格率

100%

时效指标

完工率

100%

项目开始时间

2025年3月

项目结束时间

2025年9月

成本指标

工程费用

≤268万元

其他费用

≤3万元

基本预备费

≤15万元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受益户数

≥200户

改善项目区生产生活条件

有效改善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有效铸牢

可持续影响指标

项目持续发挥作用年限

≥10年

满意度
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项目区群众满意度

≥95%


终审: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