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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借条只有转账记录,官司能赢吗?一师法院这样判!

来源: 发布时间:2025-10-29 10:30:34 浏览次数: 【字体:

     "法官,没有借条只有转账记录,就不能打赢官司了吗?"这句来自当事人的灵魂拷问,引发了第一师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对民间借贷纠纷证据认定的深刻思考。近日,第一师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审理一起典型案件,给出了明确答案。

案情回顾:4万元转账引发争议

吐某与牙某经吐某弟弟介绍相识。牙某以承包工程缺资为由提出借款,吐某碍于情面通过微信转账4万元,双方未签订借条。后因疫情等因素,牙某始终未还款。

催款过程中,牙某曾在微信中称:"吐哥,你的4万元投资到我承揽的项目中,现项目出现亏损,我暂时无法偿还。"此后吐某多次催收无果,遂诉至法院。

一审交锋:投资款还是借款?

一审期间,牙某坚称双方系合伙关系,4万元属投资款,并提交相关微信记录佐证。一审法院认为,吐某仅提供转账记录,而牙某提供的证据显示双方可能构成其他法律关系,故驳回吐某诉请。

二审突破:深挖证据还原真相

案件进入二审后,承办法官敏锐地发现证据链存在缺口。由于双方当事人均为少数民族,聊天记录使用民族语言,给事实认定带来挑战。

法官采取多项措施查明真相:指导吐某全面梳理历史聊天记录;要求牙某提供合伙经营的相关证据;组织团队对聊天记录逐字翻译分析。

补充证据显示,吐某长期、持续催讨借款,而牙某多以无力偿还为由推脱,仅有一次提及"投资"说法。同时,牙某对合伙经营的具体细节陈述矛盾,且无法提供其他佐证。

终审判决:证据优势认定借贷关系成立

综合全案证据,二审法院认为,吐某提供的催收记录完整连贯,而牙某的合伙主张缺乏充分证据支持,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更符合借贷关系特征。最终,法院撤销一审判决,改判牙某偿还借款本金4万元及相应利息。

本案的妥善处理,彰显了第一师中级人民法院在践行司法为民理念上的积极探索。面对证据不足的困境,法官没有简单机械办案,而是秉持"如我在诉"的立场,主动引导举证、深入调查取证,努力还原事实真相。用专业精神和为民情怀,让个案当事人感受到公平正义,生动诠释了"小案事大、小案精办"的司法理念,让法治阳光照亮维权之路。



  法


 官


 提


 醒


承办法官提醒,在民间借贷中应注意:

1. 转账时务必备注款项用途,保留完整凭证

2. 妥善保存催收记录,收集对方承诺还款证据

3. 确保证据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终审: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