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万货款,当庭付清!
“我们没收到这三车货!”面对果品公司的强硬说辞,李某一筹莫展。她怎么也没想到,合作顺遂的苹果生意,会因最后三车价值6万元的货款陷入长达两年的纠纷。近日,这场僵局在第一师中级人民法院的调解下被成功打破,被告果品公司当庭支付了全部剩余货款。
风波乍起:按约发货后,货款却“石沉大海”
2023年11月,李某与某果品公司签订了苹果收购合同,明确约定“验收合格、装车后即付款”。前期合作非常顺利:果品公司派质检员张某现场验收,每车苹果拉走后,货款随即结清。
然而,当最后三车总价6万元的苹果同样经张某验收签字、装车运走后,货款却迟迟没有到账。李某多次催要,果品公司均以各种理由推脱,直至在法庭上抛出“未收到货”的抗辩。
庭审交锋:“职务行为”成为破局关键
庭审中,双方各执一词。果品公司坚称“所有款项已结清”,并否认收到最后三车苹果。
承办法官迅速锁定本案两大核心:一是质检员张某的验收行为是否代表公司;二是“验收装车即付款”的约定是否成就。面对果品公司的辩解,法官当庭进行法律释明:张某作为公司指派的质检人员,其验收、签字并装车放行的行为,属于典型的职务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理应由果品公司承担。
当庭履行:调解化干戈,诚信归本位
在明晰法律责任的基础上,法官进一步向果品公司阐明,若拒不履行付款义务,将可能承担违约金等更严重的法律后果。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果品公司的态度发生转变,从最初的坚决否认转变为同意付款,并当庭通过转账方式向李某支付了6万元货款。
一场持续两年的纠纷,在法院调解下得以高效、实质性地解决,不仅及时挽回了果农的损失,更维护了市场交易中至关重要的诚信基石。
法官提醒
农业合作需重契约精神:“验收合格后付款”是常见模式,但验收环节的规范与责任必须清晰,企业不能随意否认自身员工的职务行为。
农户维权重证据:果农应妥善保存交易凭证(合同、收据、验收单据、交付记录、催款信息等),形成完整证据链,才能有效维护自身权益。
企业应规范流程:企业应加强对员工履行职务行为的授权管理与监督,收货、验收、入库等环节应严谨留痕,避免因内部管理漏洞引发纠纷。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