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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引纠纷 法官调解挽亲情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9-01 12:10:45 浏览次数: 【字体:

我弟弟生病期间,我整整照顾了他大半年,弟弟的两个孩子上大学都是我在操心,所以他立遗嘱将一部分财产留给我,现在他孩子要求继承这些财产,我要求按照弟弟的遗嘱分配财产。

法官,我爸爸名下的财产,我们姐弟两个才是第一顺位继承人,我们要求按照法律规定继承财产,不应该按照遗嘱将大部分财产留给我大伯。

这是第一师中级人民法院在调解一起继承纠纷时的场景,双方当事人各执一词,互不让步。

近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中级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遗嘱继承纠纷案件,当事人某与侄女、侄子就遗产分配及委托书金额房产问题达成一致调解协议,矛盾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据了解,2018年病逝,立下遗嘱将其名下的一套房产赠与哥哥李某,剩余部分由哥哥代为监管,监管期间不允许变卖分割财产,直至其两个孩子大学毕业为止,监管期间所有利益由监管人执行决定,任何人不得干涉,待监管期限届满后,被监管的财产由李某的两个子女平均分配。然而李某的两个子女并不认同上述遗嘱中的财产分配。双方不服一审判决诉至第一师中级人民法院。承办法官在详细了解案件后,认为该纠纷涉及家庭亲情关系,直接判决可能进一步激化矛盾,于是决定优先采用调解方式化解争端。

调解过程中,法官为了让当事人明晰李某遗产内容,制定了详尽的财产清单,并从法理、亲情等方面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展“背靠背”“面对面”的调解工作,最终双方在彼此体谅、互相退让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李某名下15万存款由李某哥哥继承,姐弟俩各自继承一处房产,各方当事人对分配方案均表示较为满意。

本案的成功调解不仅避免了家庭关系的破裂,也体现了法院在化解家事纠纷中注重维护亲情、促进和谐的司法理念。下一步第一师中级人民法院将积极发挥调解优势,高效妥善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努力实现“三个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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