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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示《2025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文件及绩效目标表》 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5-17 11:00:50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公示《2025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文件及绩效目标表》

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管理,落实资金项目管理各环节的公示公开要求,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现将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文件及绩效目标表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5月17日至2025年5月27日。公示期间,如发现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联系单位:第一师阿拉尔市财政局,联系人:蒋娟,联系电话:0997-4612552。国家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序号

文件号

文件标题

1

师市财农发〔2025〕19号

关于预下达2025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

关于预下达2025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

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

 

十二团、十六团:

根据《关于下达2025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兵财农〔2025〕20号)的安排,现预下达你单位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指标1921万元,其中:十六团821万元,政府预算项目名称为“5N019+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第一师十六团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蛋鸡场建设项目”;十二团1100万元,政府预算项目名称为“5N019+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第一师十二团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鱼菜共生项目”。该项资金列入2025年政府收入科目“110023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分类:“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支出管理方式:“1113101-上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专项转移支付”;三保标识:“[0]非三保支出”;请你单位于7个工作日内完成预算一体化平台指标申报工作。

请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或改变资金用途,确保专款专用。

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请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要求,在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绩效目标表

 

                   第一师阿拉尔市财政局

                                                                                                                                                      2025年5月17日

附件1-1

绩效目标表

(2025年度)

项目名称

5N019+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第一师十二团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鱼菜共生项目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高敏15199600086

主管部门

师市农业农村局

实施单位

十二团农业和林业草原中心

资金情况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1100

   其中:财政资金

1100

        其他资金

0




目标1:新建6座日光温室总建筑面积24106.74平方米,单栋建筑面积4017.79平方米(包含日光温室主体3995平方米,管理用房22.79平方米)、采用一层轻钢结构;温室主体配套卷帘机、棉被、大棚膜、压膜绳等设施设备;室内配套水培蔬菜设施设备;室外配套道路、给水、供电及其它附属设施。
目标2:通过本项目的实施,以经营性固定资产出租的方式签订租赁合同,收取固定收益用于发展壮大连队(村)集体经济和帮扶监测对象、低收入群体。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数量指标

新建日光温室数量

≥6座

新建日光温室面积

≥24106.74㎡

质量指标

项目验收合格率

100%

时效指标

项目开始时间

2025年6月

项目完成时间

2025年9月

项目完工及时率

100%

成本指标

日光温室补助标准

≤183.33万元/座

日光温室补助总金额

≤1100万元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带动项目区人口全年总收入

≥44万元

劳务报酬发放占中央资金比例

≥30%

社会效益指标

项目区受益人数

≥42人

可持续影响指标

固定资产出租年限

≥10年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受益户满意度

≥95%


附件2-2

绩效目标表

(2025年度)

项目名称

5N019+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第一师十六团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蛋鸡场建设项目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杨景丽13379730640

主管部门

师市农业农村局

实施单位

十六团农业和林业草原中心

资金情况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821

    其中:财政资金

821

          其他资金

0




目标1:建设1座蛋鸡场,2栋蛋鸡舍及配套设施设备。
目标2:通过项目实施达到扩大养殖业产业规模,推进养殖业高质量发展,带动职工群众就业12人以上。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数量指标

建设蛋鸡场数量

1座

青年鸡舍设备数量

≥2个

项目室外配套工程数量

≥1项

质量指标

项目验收合格率

100%

时效指标

项目开始时间

2025年6月1日

项目完成时间

2025年9月30日

项目完工及时率

100%

成本指标

建设蛋鸡场基础设施费用

≤656万元

青年鸡舍设备购置费用

≤50万元

室外配套工程费用

≤115万元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带动项目区人口全年总收入

≥43.2万元

社会效益指标

项目区受益人数

≥12人

促进团场畜牧业发展

有效促进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受益群众满意度

≥95%


终审: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