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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限内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主管部门: 民政局 受理机构: 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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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对象
符合办理条件者
办理条件

        
所需材料

        
窗口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办理时限

        
办事窗口
收费标准

        
常见问题解答

        
办理依据
《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民政部[1999]第19 号令)第七条:
依法成立的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以下称申办人)凡具备相应的条件,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举办社会福利机构的筹办申请。
申请人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