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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提前退休审批

主管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受理机构: 人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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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对象
符合办理条件者
办理条件

        
所需材料

        
窗口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办理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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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常见问题解答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88 条:公务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人自愿提出申请,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
(一)工作年限满三十年的;
(二)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
(三)符合国家规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
《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 号)第14条:干部离休、退休、退职,由所在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任免机关批准。
申请人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