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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市棉花加工生产线建设及技改项目审查

主管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局 受理机构: 第一师经济(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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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对象
符合办理条件者
办理条件
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委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棉花加工项目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新政办〔2000〕128号)
所需材料
1.棉花加工生产线建设及技改项目申请请示;
2.棉花加工生产线建设及技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
3.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法人证明材料;
4.其他材料。
窗口办理流程
受理→审查→批准
网上办理流程

        
办理时限
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办事窗口
收费标准
无收费
常见问题解答

        
办理依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委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棉花加工项目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新政办〔2000〕128号)第2条:确需新上籽棉加工项目由自治区审批。第3条:对籽棉加工项目建设各县(市)政府要根据需要进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并按程序报批。报批过程中行业主管部门要提出审查意见。
申请人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