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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限内矿山闭坑地质报告审批

主管部门: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受理机构: 阿拉尔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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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对象
符合办理条件者
办理条件
按规定关闭的矿山(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地质、测量、采矿资料整理归档,并汇交闭坑地质报告、关闭矿山报告及其他有关资料;2、完成有关劳动安全、水土保持、土地复垦和环境保护工作,或者缴清土地复垦和环境保护的有关费用;3、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所需材料
1、申报单位的申请;

2、经评审通过后的矿山闭坑地质报告及相关材料;

3、专家个人署名的评审意见、评审机构提供的评审意见;

4、采矿许可证复印件;

5、原批准开办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的审核意见;

6、申报单位、评审委托单位和地质勘查单位对提交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7、国土资源管理主管部门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窗口办理流程
收件-专家审查-审批
网上办理流程

        
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办事窗口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常见问题解答

        
办理依据
《矿产资源法》第二十一条 、《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 
申请人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