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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司企业法人按《公司法》改制登记

主管部门: 市场监督管理局 受理机构: 第一师阿拉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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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对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办理条件
符合《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企业法人申请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改制为公司提交材料规范。
所需材料

1.《非公司企业法人改制登记(备案)申请书》。

2.企业法人的主管部门(出资人)出具的批准改制的文件,改制后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文件中应明确企业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情况。

3.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申请按《公司法》改制的,应当提交集体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的批准决议。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申请按《公司法》改制的,应当提交乡或者村的农民大会(农民代表会议)或者代表全体农民的集体经济组织的批准决议或批准文件复印件。

4.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企业按《公司法》改制或变更登记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5.企业债权银行出具的金融债权保全证明文件和人民银行总行或其派出机构等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出具的确认文件(中小企业改制提交)。

  6.改制后的公司章程。

    ◆ 改制后为有限责任公司的,由全体股东签署。

    ◆ 改制后为国有独资公司的,由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加盖公章。

    ◆ 改制后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由股东签署。

    ◆ 改制后为股份有限公司的,由全体发起人签署。

7.改制后公司股东或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 股东或者发起人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 股东或者发起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 股东或者发起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 股东或者发起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 股东或者发起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

    ◆ 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

    8.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的提交股东会决议;改制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提交股东决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提交股东大会会议记录或者创立大会会议记录;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的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9.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决定或股东会决议,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创立大会会议记录)。对《公司法》和章程规定公司组织机构人员任职须经董事会、监事会等形式产生的,还需提交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等相关材料。

10.改制同时涉及其他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同时申请变更登记,按相应的提交材料规范提交相应的材料。

11.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所有提交的材料均需使用A4纸打印;材料类型:原件和复印件;材料形式:纸质、电子;材料必要性:必要。


窗口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网上办理流程

网上申报(全流程,无需提交书式材料):进入新疆市场监督管理局(http://scjgj.xinjiang.gov.cn)中政府服务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经一师阿拉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上预审并通过决定后,到阿拉尔市幸福路南737号行政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领取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营业执照,或网上申报系统申请邮递《营业执照》。


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2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3工作日
办事窗口

第一师阿拉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查看地图

工作时间: 夏季:10:00-14:00,16:00-20:00,冬季:10:00-14:00,15:30-19:30

地址: 阿拉尔市幸福路南737号阿拉尔市行政服务中心1楼市场监管局窗口

联系电话: 0997-6372022

交通指引: 幸福路与胜利大道交口西南侧。

收费标准

本事项不收费。


常见问题解答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1988年6月3日国务院令第1号发布,2019年3月2日修正)第十七条 企业法人改变名称、住所、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经济性质、经营范围、经营方式、注册资金、经营期限,以及增设或者撤销分支机构,应当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申请人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