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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主管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受理机构: 第一师阿拉尔市房产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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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对象
符合办理条件者
办理条件
1:卖房须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2:买卖双方须亲自到现场进行办理,买卖双方已婚的须夫妻到场
所需材料
登记申请书	原件
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	原件和经比对的复印件
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原件和经比对的复印件
房屋所有权证书	原件
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原件
买卖合同; 买卖审批表	原件
互换合同	原件
赠与合同	原件
征收决定和征收补偿协议	征收决定为原件和经比对的复印件,征收补偿协议为原件
赠与合同	原件
遗赠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	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
继承权公证书	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
房屋分割、合并协议; 房屋地址证明	原件
约定协议; 婚姻关系证明	原件
合并(兼并)、分立的证明和房屋所有权转移的证明;主体资格灭失证明	合并(兼并)、分立的证明为原件和经比对的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证明为原件
所有权人被撤销的证明和房屋所有权转移的证明	所有权人被撤销的证明为原件和经比对的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的证明为原件
划拨、移交的证明和房屋所有权转移的证明	划拨、移交的证明为原件和经比对的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的证明为原件
拍卖成交确认书	原件
生效法律文书	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
预告登记证明	原件
抵押权人(预告登记权利人)同意转让房屋的证明、他项权证(预告登记证明)及抵押权人(预告登记权利人)身份证明	抵押权人(预告登记权利人)同意转让房屋的证明为原件,他项权证(预告登记证明)及抵押权人(预告登记权利人)身份证明为原件和经比对的复印件
窗口办理流程
申请→审核→受理→记载于登记薄→缮证
网上办理流程

        
办理时限
30工作日
办事窗口
收费标准
(1)登记费:住宅 80元/套;非住宅 550元/宗;补证:10元。
(2)交易手续费:
A、新建商品房:住宅3元/平方米、非住宅:6元/平方米、经济适用房减半征收
B、存量房屋:已购公有住房首次上市交易1.5元/平方米,住宅6元/平方米, 非住宅8元/平方米。
C、赠与、继承:200元/宗 
常见问题解答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房屋登记办法》
申请人权利和义务